蚌埠公交集团企业管理制度汇编-蚌埠公共交通集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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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集团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系统长效的管理机制使企业内部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同时督促和指导全体员工遵章守纪保障集团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本公司员工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享有本制度所规定的权益第三条各单位部门可依据本制度有关指导原则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细则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生效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一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考核薪酬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吃具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一定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集团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系统、长效的管理机制,使企业内部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同时督促和指导全体员工遵章守纪,保障集团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本公司员工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享有本制度所规定的权益。 第三条 各单位、部门可依据本制度有关指导原则,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细则,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生效。 第二章 人力资源管理 (一)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考核薪酬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吃具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一定的文字功底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面向社会及劳务市场 二、对应聘人员学历、简历、身份证等材料填写《应聘登记表》,应聘材料复印件。 对应聘进行应聘拟录用,报批准办理手续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户口本复印件。 (五)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岗位相关证件复印件。 (六)体检表。 (七)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八)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七、新员工需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填写“蚌埠公交集团员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二)签订《劳动合同书》或《派遣员工上岗协议》。 (三)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四)办理员工工作证、卡。 (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接续及医疗保险卡。 (六)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 (七)参加岗前培训。 (八)岗位引导与职责介绍。 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制度 第一条 劳动合同,是公司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明确员工与公司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三、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三条 劳动合同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公司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四条 劳动合同期限,首次签订3年、再次续签6年、第三次续签无固定期限。 第五条 试用期,新聘员工上岗实行3—6个月试用期。 第六条 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学习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保守秘密,公司对必须必威体育官网网址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必威体育官网网址责任。 第八条 违约金,违反服务期和泄露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必威体育官网网址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劳动合同终止,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与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同意续签。 二、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续签。 三、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随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连续旷工超过7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15天。 (二)工作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 (三)有贪污、盗窃(含各种手段窃取票款)、挪用公款或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四)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五)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目无法纪、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对生产秩序、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组织、参与非法聚众上访的。 (八)被媒体曝光,给公司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九)明知不可为却又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个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贿赂使公司利益受损。 (十)为泄私愤,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情节恶劣。 (十一)在别处兼职,从事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竞争业务的或其他参与有损公司利益的经济活动(如营运驾驶、维修、教练等) 二、 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三、员工在试用期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 第十一条 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须经工会同意,并报公司研究批准。 第十二条 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后,解除劳动合同决定需送达本人。送达方式依次按下列程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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