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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与纠纷的防范与处理医疗纠纷及原因 》课件
医疗事故与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医疗纠纷及原因; 医患关系是指“医”与“患”之间的关系。“医”包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包括病人、病人的家属以及除家属以外的病人的监护人(有时称作“患方”)。
;▲ 一、医疗纠纷的特点
医疗纠纷的本质特点就是医患对医疗后果的认定有分歧,而分歧的焦点又在于不良后果产生的的原因。由此可见,医疗纠纷应具备以下特点:;1.主体为医患双方。2.客体为患者的人身权主要是生命权或健康权。;例如,某胸部刺伤病人于县医院就诊,接诊医生以本院无胸外科为由,未对病人进行任何处置,强令病人转至较远的地区医院,结果病人死于转院途中,引起了医疗纠纷。
再如,某儿科护士在为一小患儿扎输液针时,由于手法不够过硬,加之患儿哭闹,反复扎了七八次也没能成功,最后护士长过来方才扎入。结果造成患儿嗓子哭喊沙哑,头皮小块瘀血,引起医疗纠纷。
;二、医疗纠纷增多的原因
1.诊治过程中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技术、态度、收费、管理等因素的缺陷,产生医疗纠纷。
2.流动人口就诊人数增加。特别是在大城市的城乡结合部,一些打工人员由于就诊时缺乏资金有时故意指责医院出现差错或事故,以达到不交纳医疗费用的目的。;3.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要求和期望值越来越高,不能理解病情的变化和疾病发生发展的自然规律。
4.其它因素例如新闻媒介对医疗纠纷不负责任的炒作,保护医疗工作和医务人员的法规不够完善等。 为此,医务人员和医院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亟待加强,以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 医疗纠纷的分类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医疗责任事故 医疗技术事故
医疗差错:严重医疗差错 一般医疗差错
非医疗过失
;1.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的表现
(1)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对病员不负责任,态度生硬,缺乏同情心。例如,病人来看急诊,有的当班医生护士不问病情,不作预检,贪图自己工作方便借口推托说急诊“很忙”,叫病人挂号去看门诊。病人出于无奈只好去看门诊。但是病人因病痛苦,心里嘀咕,就会指责医务人员对他(她)缺乏同情心。??后病情表明,如果患者确因求诊时间上被耽误而造成不良后果,这便构成医疗纠纷的原因。;(2)工作懒散、态度不认真。病人或家属在诉说病情时,有的医生表现为漫不经心,似听非听,或边看病边与旁人闲聊,甚至开玩笑。易导致漏诊、误诊。如主诉头痛,医生看作为一般性头痛,实则为颅内肿瘤;或将重症看成轻病(如流脑早期误诊为感冒,心梗误诊为一般性胸痛等);或危重病人的预后事先没有向家属说清楚等,一旦病人发生了死亡或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家属就会指控医生不负责任,是医生当初不重视病人的主诉而引起的后果。;(3)作风拖拉。患方要求迅速住院,及时抢救,而有的医生表现得磨磨蹭蹭。如果病情恶化,或在用药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反应,由于抢救不及时或抢救中医师不在场,或者没赶上抢救的最佳时机,病人发生了死亡。就会引发纠纷。;2.工作中的失职
工作中的失职是指工作上的玩忽职守,或疏忽大意所造成的渎职情况。例如:用错药、打错针、输错血、开错刀、或在手术后体腔内遗留纱布及其他异物等。
;女性、38岁、已婚,诊断早孕做人工流产刮宫术。术者未能找到明确的绒膜组织,请上级医生再刮仍未能肯定。约第二天B超检查,报告为宫腔内异常回声:①积血;②残留物不除外。后给中药“清宫逐瘀汤”口服治疗。服药后第三天,以宫外孕出血性休克急诊入院手术,术中证实为 ,腹腔积血达2000余毫升。
;案情分析:该病人妊娠诊断无疑,选择终止妊娠刮宫术也无错误,因为宫内妊娠与宫外妊娠早期的临床表现和体症是没有区别的。现代B超诊断技术对于没有出现并发症的宫外妊娠诊断率也是很低 。;在处理这类纠纷中,我们常常听到医生这样的自诉:这些问题我们想到了,也做了必要的检查和证实。但无论从科学的严谨性还是法律的严肃性角度上讲,它们追求的都是最终的结论和依据,至于你脑子里是怎样想的它们并不关心。医疗作为一门严谨的自然科学,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都可能成为最终的法律依据,我们许多医生恰恰对此没有足够的认识。;3.技术上的原因 有些疾病的早期症状不明显、不典型、医生在诊断时疏忽了;或者对某些罕见的疾病缺乏认识,尚不知其诊断方法以致于误诊;或对某些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而未预见到病情会突然变化与死亡,因此未事先向家属作说明,家属缺乏思想上的准备,在这种情况下,病人突然死亡就会引起医疗纠纷,应判为医疗技术原因。; 男性,27岁。因右腹痛24小时到村卫生室就诊。诊断为阑尾炎,决定就地手术治疗。是日下午1时,程某自行腰麻执刀,由一名临时工化验员做助手。历时2小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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