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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ppt课件》第十一讲 母婴保健和血液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一讲 母婴保健和血液管理法律制度;2015年执考大纲;2015年执考大纲;2015年执考大纲;一、 母婴保健法的概念
母婴保健法是调整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 主要法律
1.《宪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4年
3.《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6月20日
4.《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2002年11月
5.《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三、 婚前医学检查
医疗保健机构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和其他特殊检查。
免费;四、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
《母婴保健法》规定,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行性别鉴定。对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要进行性别鉴定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卫生部的规定进行鉴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卫生和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胎儿性别鉴定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五、产前诊断实施中义务
1. 知情选择
2. 告知义务
3. 产前诊断报告
4. 健全技术档案;六、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
1. 概念 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结果或医学技术鉴定结论持有异议
2. 组织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 省、市、县三级
3. 程序 申请、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七、法律责任
(一) 行政责任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
(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三)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五、法律责任
(一) 行政责任
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人员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手术和医学技术鉴定或者出具有关医学证明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①因延误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②给当事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违反《母婴保健法》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医疗保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两次以上的或者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并由原发证机关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 ;(二)民事责任
母婴保健工作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诊疗护理过失,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应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刑事责任
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取得相应合格证书的从事母婴保健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335条医疗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母婴保健法》规定,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采取其他方法终止妊娠,致人死亡、残疾、丧失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 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官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献血法的概念
献血法是调整保证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的无偿献血制度始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
;二、主要的法律制度
1997年12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自1998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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