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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疗系列循证NIV治疗COPD2型呼衰》课件
临床医疗系列循证医学指南 无创通气治疗COPD:急性2型呼吸衰竭的治疗 ;该指南由皇家医师学院(Royal College of Physicians)、英国胸科学会(British Thoracic Society)以及重症监护学会(Intensive Care Society)于2008年10月制定。本指南专门针对无创双水平呼吸机。;核心建议;NIV临床纳入标准 ;NIV临床排除标准;具体指南;;;4 监测
4.1 监测应该包括多项生理指标和临床参数
应该使用这些参数辅助制定治疗计划并在头4小时内辅助决定是否需要升级到插管
4.2 参与NIV患者治疗和监测的人员应该接受过适当的训练并有相关使用经验。 ;4.3 应该记录以下内容并且使用以下内容制定治疗计划:
● 基础检查:
— 动脉血气(ABG)
— 呼吸频率
— 心率
● 在头12小时内持续脉搏血氧监测和心电图(ECG)监测
● 重复ABG:
— 在每次改变呼吸机设定后1小时和NIV治疗后1小时
— 在临床无改善的患者4小时后或者更早
● 频繁监测重症患者:
— 在头1小时内,每15分钟
— 在1-4小时内,每30分钟
— 在4-12小时内,每小时
● 监测包括:
— 呼吸频率、心率
— 意识水平、患者舒适度
— 胸壁运动、呼吸机同步性、辅助呼吸肌肉的动用情况
4.4 患者舒适度和治疗依从度是决定治疗效果的重要因素
● 应该经常检查通气同步性。
● 临床评估面罩佩戴状况应该包括皮肤状况和漏气程度(尤其是吹向眼部的漏气);5 治疗升级
5.1 在开始时就应该制定NIV万一失败的治疗计划:
● 在开始NIV治疗时就应该评价升级到有创通气是否合适并记录在案。
● 在不确定或者不考虑给患者提供有创通气时,应该和负责的临床咨询专家讨论该情况。
● 如果认为治疗升级是恰当的,那么就应该和ICU组讨论该情况。
● 除非患者不能参与讨论,否则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该和患者本人讨论治疗选择。
5.2 插管进行有创通气的决定应该在NIV开始4小时内或更早就作出。通常在这个时期,呼吸频率、心率和动脉血气参数的改善就很明显。
5.3 在“迟发失败”(定义为无创通气48小时后失败)患者应该考虑插管而不是进一步NIV。
5.4 应该由咨询专家作出不进行到有创??气的决定。 ;6 治疗持续时间
6.1 在治疗头4小时内从NIV获益的患者应该在头24小时内应该尽可能长时间地接受NIV治疗(最低6小时)。
6.2 治疗应该持续到急性病因缓解,通常在大约3天后。
6.3 在头24小时或更长时间后NIV成功(pH≥7.35、基础病因和症状缓解、呼吸频率正常)的患者中,开始脱机计划是恰当的:
● 根据临床改善情况应该逐渐减少NIV时间。
● 使用形式表格以记录生理指数被证明可以改善脱离NIV的成功率。;7 脱机
7.1 初步脱机应该在白天进行,延长脱机时间以让患者就餐、接受物理治疗、雾化治疗等。在白天成功脱机后,许多患者需要夜间NIV。
7.2 脱机策略应该记录在治疗和护理记录中。推荐以下脱机方式:
● 第二天使用NIV16小时
● 第三天使用NIV12小时,包括6-8小时的夜间使用
● 除非临床上有必要继续使用,否则在第四天停止NIV
注意某些患者可能:
● 在更早就表现出不再需要NIV并自行脱机
● 改善迅速,促使作出早期脱机的决定
● 在呼吸治疗组评估后表明需要长期夜间通气支持 ;8 姑息治疗
8.1 在标准内科治疗和NIV治疗失败且决定不升级到插管机械通气并把该决定记录在案的情况下或者在患者选择不进行NIV或其它治疗的情况下,缓解症状在某些患者是恰当的:
● 如果患者能够缓解症状,那么继续NIV以缓解气急症状可以是恰当的,但是在通常情况下,或许应该撤除NIV。
●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使用鸦片类制剂和苯二氮卓类药物治疗气急。
● 应该让姑息治疗组参与,在和患者和患者家人讨论后遵循适当的治疗路径。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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