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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弘扬社会义法治精神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六章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第一节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第二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三节 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和国家安全意识 本章重点学习内容 引 言 大学生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其中的关键就是要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自身的法律修养,做一个知法守法的良好公民。 第一节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及重大意义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 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1999年)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了宪法,标志着我们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历史性转变。 (二)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是加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二、依法治国的内涵与基本要求 内涵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树立和宪法和法律权威 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理解 P167 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怎样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P168 首先; 其次; 最后; 三、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与以德治国 依法治国是最根本的治国方略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属于不同的范畴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互促进 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第二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含义 (一)法治和法制的区别 1.法制是国家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范畴,常常和“民主”相对称,是实现法治的前提;(是一种社会制度) 2.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和人治相对立的概念。(是一种治理国家的方略)。 (二)法治与人治的区别 P172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 反映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从中国国情出发 改革创新、与时俱进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 依法治国——核心内容 执法为民——本质要求 公平正义——价值追求 服务大局——重要使命 党的领导——根本保证 为什么说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P175 简述实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的原则? 实体公正 程序公正 及时高效 第三节 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和国家安全意识 一、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学法 守法 用法 王斌余杀人案:情与法的冲突 农民工王斌余因父亲腿被砸断急需用钱,便找老板多次讨要工钱,未果。此后他找劳动部门,找法院,都无济于事。最终,走投无路的王斌余又折回包工头家讨薪,被骂成“像条狗”,遭到拳打脚踢。极度绝望和愤怒之下,他连杀4人,重伤1人,后到公安局投案自首。最近,他一审被判 死刑。王斌余案的一个焦点问题是,王斌余该不该判处死刑? 不应判处死刑:许多网民和法律界人士认为,不应当对王斌余处以极刑。一些法律学者认为,如权利保障机制低效,民众对有关权力机构失去信赖,致使弱者在走投无路时,往往采取暴力性、“非理性”的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单方面地严厉追究其刑事责任,是否公平? 应当判处死刑:对此,持相反立场的人则认为,王斌余行为虽有可悲悯之处,但是并不足以免除其死刑。也有人认为,被害人不应当替全社会承受制度性的悲剧。王斌余杀死的并非是欠他工钱的人,而是王斌余的工友和工友的亲属。那些同情王斌余并呼吁免除其死刑的人,是否漠视了他们的生命价值? 二、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 法律思维的含义 内容 1.权利义务相统一 2.重证据 3.讲程序 法律权利和义务都是有界限的。无论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履行,都需要在法律规定的界限之内行使,权利的行使,以不损害他人的权利为前提。 法律权利义务的关系(了解) 证据的基本特征 刑讯逼供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据 凡是以刑讯逼供或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必须依法予以排除;对于其他未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收集的证据,必须依法重新收集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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