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2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银行法律基础知识跟例子分析
* 2.4 票据丧失的权利救济 a)挂失止付 失票人办理挂失止付的,应在通知挂失止付的次日起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并向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提供已经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的证明;未向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提供证明的,3日期满后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按票据的记载事项付款,发生冒领的,对其付款不承担责任。 * b)公示催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c)票据诉讼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案例 11 2003年6月,某电子公司供销员遗失一张已盖好单位及有关人员印章的银行承兑可背书转让的汇票后,公司当即通知了其付款银行,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出了遗失声明。 事隔4天,某服装公司持银行拒绝支付的汇票到该电子公司要求支付8500元货款。电子公司以该汇票已声明作废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某服装公司遂诉至法院。 问题:失票人的遗失声明有无法律效力? 分析 被告电子公司遗失汇票后,虽然通知了付款银行,并在有关新闻单位播出了“遗失声明”,但这种提醒有关方面注意的做法,并不具法律效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电子公司应负主要责任,承担3/4的经济损失;原告服装公司在接受汇票时,未核对持票人身份,造成持票人冒用他人已挂失的汇票。因此,也应负一定责任,承担1/4的经济损失。 在票据遗失救济措施中,失票人的遗失声明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 第3章 银行业务法律规则与制度 3.1节 存取款业务基本制度 3.1.1 存款办理的基本原则 ?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9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必威体育官网网址的原则。 案例 12 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另根据《商业银行法》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案例 13 -1 * 案例 13-2 王女士2010年2月在银行A支行申领储蓄卡一张,3月17日王女士持该卡在银行B支行的ATM机上办理转账业务,被犯罪分子安装在该ATM机上的读卡器和微型摄像镜头记录了下来。犯罪分子随即利用非法窃取的银行卡信息制造了伪卡,并疯狂刷卡消费334380元。王女士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王女士将A支行和B支行告上法庭。 问题: A支行 和 B支行各自承担什么责任? 分析 法院审理认为,B支行对其设置的ATM机疏于管理维护,未能及时发现并拆除犯罪分子安装的读卡器及摄像装置,致使该ATM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给客户造成损失,判决B支行赔偿存款损失334380元及利息。因A支行在该案中不存在过错,故对损失不承担责任。 * 3.1.2 存款利率的法律规制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存款利率违规行为: ⑴擅自提高或降低存款利率的; ⑵变相提高或降低存款利率的; ⑶其他违反国家利率政策的。 案例 14 * 3.1.3 存单纠纷及其处理 ? 1.存单纠纷的范围 2.存单纠纷的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般存单纠纷案件中,除应审查存单、进帐单、对帐单、存款合同等凭证的真实性外,还应审查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间存款关系的真实性,并以存单、进帐单、对帐单、存款合同等凭证的真实性以及存款关系的真实性为依据,作出正确处理。 * 3.1.4 存款实名制度 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 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 银行未履行上述规定的核对义务而办理个人存款账户,造成他人损失的,银行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3.1.5 取款业务办理的原则与规则 ? 1. 取款业务办理的基本原则 取款自由是银行办理取款业务应当遵守的最基本的原则。 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也是取款办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 案例 15 2007年11月2日深圳人民银行召开年末现金发行工作布置会,宣读了《深圳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旺季现金投放管理的十一条指引》规定限额取现,要求各商业银行执行:对同一账户的取款限额作出规定,所有商业银行的个人客户每人每天累计现金提取额不得超过3万元。此外,有部分商业银行还表示,其银行的ATM机每晚9点至次日早7点期间停止提现业务。 2007年11月19日温总理在新加坡接收媒体访问时表示:“我们不赞成现在的做法,应该采取法律的办法,并且对市民进行广泛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