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相关金融法规(doc 140页).doc

  1. 1、本文档共14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信用社相关金融法规(doc 140页)

信用社相关金融法规 TOC \o 1-1 \h \z 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 2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集体信用合作社贷款呆帐处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1992.11.24 5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信用合作社责任财产范围问题的答复 7 关于信用社违反规定手续退汇给他人造成损失应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 8 (1) 城市信用合作社 9 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1988.01.01 9 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办法 1997.09.04 12 关于印发《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管理规定》的通知 1996.06.20 21 关于印发《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8.01.01 26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城市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4.06.15 33 (2)农村信用合作社 38 农村信用合作社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1998.04.20 38 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管理规定》的通知 1997-9-15 44 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 1990-10-12 54 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 57 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 65 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68 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范本)》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章程(范本)》的通知 1997-11-11 77 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2000-1-24 87 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 2001-12-10 89 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1993-9-17 91 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试行办法 1992-1-6 106 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7-11-24 116 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几个税收、财务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 1992-9-3 120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整顿规范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1998-12-2 121 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呆帐核销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6-12-9 123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126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村信用社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 2001-1-1 129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农村信用社办理乡镇国库和国库经收处业务的管理规定 1998-5-29 133 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 国务院批转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的通知 (一九八四年八月六日) 国务院同意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为了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 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必须抓紧进行改革。要通过改革,恢复和加强信用合作社组织上的群众性、 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充分发挥民间借贷的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这项改革的领导,注意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把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 信用合作社经营的是货币信贷业务 , 货币流通需要全国统一调节,信贷收支需要全国统一平衡。因此,信用社改革要十分谨慎,符合宏观经济的要求。农业银行要加强对信用社的领导, 不宜改变信用社的隶属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平调信用社资金、财产,不得强令其发放贷款和投资,以维护信用社的经营自主权,保证农村信贷活动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 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 (以下简称信用社) ,自创建以来,在各个不同时期,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生产和流通规模的扩大,给农村金融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但是,多年来,由于信用社在人事、业务、财务等方面逐步向银行看齐,实际走上了“官办”道路,同农民的关系日渐疏远。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农民生活服务的观点日渐淡薄,逐渐失去了合作金融组织的优越性,不能适应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九八0年八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讨论银行工作时指出:“把信用社下放给公社办不对,搞成‘官办’的也不对,这都不是把信用社办成真正集体的金融组织。信用社应该在银行的领导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它要办得灵活一些,不一定受银行一套规定约束,要起民间借贷的作用。如果把农村信用社搞活了,供销社搞活了,农业责任制搞活了,三者一配套,社员的家庭副业也就搞活了,这将大大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业银行根据上述指示精神 , 多次研究了信用社的管理体制改革问题。一九八三年在八千七百五十

文档评论(0)

karin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