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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2016年版医师定期考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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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 MERGEFORMAT - 2 - PAGE \* MERGEFORMAT - 1 - 北京市昌平区201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 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执业医师管理,做好昌平区201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京卫医字〔2010〕85号),《关于印发201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卫医[2016]8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加强执业医师的管理,不断提高执业医师的素质,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认真落实《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医师定期考核为手段,以提高医师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为重点,规范有序地做好全区201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二、组织管理 成立昌平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全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组 长:杨冬泉 昌平区卫生计生委主任 石彩红 昌平区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杨 杰 昌平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副 组 长:左 晨 昌平区卫生计生委党委副书记 董亚卿 昌平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谭光剑 昌平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张春生 昌平区卫生计生委工会主席 成 员: 段玉林 昌平区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所长 郑铁军 昌平区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科长 温俊杰 昌平区卫生计生委政工科科长 杨 贵 昌平区卫生计生委财务和审计科科长 徐树旺 昌平区医院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昌平区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郑铁军 昌平区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科长 成 员:任思岩、徐大为 各部门职责: 1.医政医管科:负责本区医师定期考核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对昌平区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并上报领导小组; 2.财务和审计科:负责专项经费的预算、拨付及监督管理; 3.政工科:负责提供定期考核周期内医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或评审情况及医师援疆援藏等政府选派支援情况; 4.卫生监督所:负责提供定期考核周期内医师行政处罚、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情况; 5.医院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督导检查各医疗机构考核过程和结果。 三、考核对象、类别及周期 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昌平区行政区域内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其中第二年为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在本考核年度内完成。2015至2016年是新一轮考核周期,2016年是本考核周期的考核年度。我区201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定于2016年7月1日起全面开始,于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职业道德评定、工作成绩、业务水平测评和考核结果的处理工作。 四、考核机构及考核范围 (一)委托的考核机构及考核范围 1.委托昌平区医院、昌平区中医医院、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昌平区沙河医院、昌平区妇幼保健院、昌平区南口医院、昌平区南口铁路医院、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承担本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2.委托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本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3.委托昌平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本中心及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和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4.委托北京健康管理协会承担全区体检医疗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5.委托北京医疗整形美容业协会承担全区整形美容专业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 6.委托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承担昌平区结核病防治所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7.委托昌平区非公有制医疗机构协会承担除上述机构外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二)受委托承担医师考核任务的机构,应向区卫生计生委提交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医师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3.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及考核方案; 4.《北京地区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登记表》。 (三)考核机构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和结果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报告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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