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全国新增100亿斤糠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
PAGE
PAGE 1
全国新增1000亿斤糠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
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 -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为做好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全面完成《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提高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属《规划》建设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水利部联合下达投资计划的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均依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 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由中央和地方政府联合投资建设。国家根据各省(区、市)在《规划》中承担的粮食增产任务,按照钱粮挂钩的原则,安排相应的建设任务和中央补助投资。
第二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第四条 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高产稳产粮田建设,包括排灌沟渠、集雨蓄水设施、机井配套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土地平整、机耕道、农田防护林、积肥设施等。
(二)良种科研繁育体系建设,包括农业科研体系、粮食作物国家制种基地、良种繁育基地、育秧大棚、工厂化育秧设施等,改善育种科研实验室条件、制种田基础设施条件以及配套种子检验、加工设施设备等。
(三)县级农机、植保、土肥、种子质量检测、水利等粮食生产服务体系建设,包括购置示范样机、测试、培训、监理等设备以及配套设施,病虫观测场、实验检测化验室、地力埔情监测点、储藏室等设施以及配套仪器设备购置,排灌实验设备设施等。
(四)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建设,包括生态拦截工程、人工湿地、县级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站及配套仪器设备等。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五条 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依托产粮大县所在地市,按照集中连片、成片区开发的原则,对项目县建设内容进行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建设进度。在安排年度建设项目时,要向当年确定的建设区域适当集中,结合灌区建设等水利骨干工程,同步实施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等建设项目,做到集中连片、整体推进, 建设一片、见效一片,避免建设任务和资金分散,防止条块分割和重复建设。
第六条 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组织实施。根据已批复的省级实施规划和省级实施方案,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农业(农机)、水利部门,在与农业综合开发、国土等部门对当年有关项目建设任务、建设地点等进行衔接后,组织编制和审批县级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年度项目实施方案要明确项目区的建设范围、地点、规模、任务、工程量和粮食增产目标等。县级实施方案、单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由具各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
第七条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自觉维护计划的严肃性,项目建设方案审定和投资计划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时,应按程序报省级有关部门批准,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第八条 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行“四制”管理,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要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组织施工。项目业主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明确规定项目的投资额度、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完成的数量、质量和工期等,并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 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竣工后,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要求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分为县级初验、省级终验,必要时国家有关部门组织抽验。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建设任务及投资计划是否按批复的方案完成,是否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
(二)主要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规定标准。
(三)国家投资及省、市、县各级配套资金是否按要求足额到位。
(四)是否建立了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问题。竣工报告要附有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效益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六)项目建设有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第十条 加强项目建后管理。建设单位要注意项目工程文件、技术资料的整理,做好财产登记造册。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及相应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工程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是国家贯彻落实《规划》、支持粮食生产发展的专项投资,要强化投资使用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设资金必须严格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务制度的规定使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按部门或行业切块,严禁滞留、挤占、挪用。
第十二条 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中央投资补助比例均为80%。中央补助投资为中央基本建设投资,地方配套资金为省、市、县财政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