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省本级预算单位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docVIP

省本级预算单位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doc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省本级预算单位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

PAGE 1 — PAGE 1 — 省本级预算单位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 若干事项的具体规定(暂行) 第一章 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一条 凡是使用省本级财政性资金新建、改建、扩建或者运行维护的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政务信息化项目”),项目单位作为责任主体都应当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经综合评估后形成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未纳入年度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不安排项目建设年度预算资金。 项目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免费维护期满后,方可申请运维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各单位应将本单位所有政务信息化项目的运行维护汇总成整体运维项目进行申报,不得以单个政务信息化项目或部分政务信息化项目的运行维护进行分散申报。 第二条 纳入年度计划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批: 1.投资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库、信息应用系统等新建、改建或者扩建项目; 2.首次申报投资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部门整体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3.首次批复年度投资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部门整体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其本年度申报金额超出首次立项批复金额10%(含)的。 第三条 纳入年度计划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编制项目建议书直接报送省财政厅申请建设资金: 1.购买单一品种硬件设备,且硬件设备不需要进行联调联试集成服务的; 2.购买商品化软件可直接部署,不需要进行本地二次开发的; 3.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或投资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运维项目; 申报的年度部门整体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投资金额未超出经首次立项批复金额10%的。 第四条 未纳入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全部使用中央补助资金建设的,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同意后可进入项目审批程序,按照上述第二、三条规定办理。 第五条 未纳入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的政务信息化项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明确要求或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本年度建设的,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同意后,按照上述第二、三条规定办理。 第六条 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批,总投资估算超过2000万元(含)人民币的项目,项目单位根据立项批复文件委托具有咨询、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写初步设计方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七条 为加强行业信息化的统筹力度,促进信息资源共享,省直各部门应对下属单位及归口管理单位使用省本级财政资金的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规划,严格审核其技术方案,并按照以上规定办理立项审批。 第二章 项目变更管理 第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应严格按照经审批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投资概算和其他控制指标建设实施,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变更的,具备下列情形之一且经项目建设单位审核完成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批准方可实施,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变更的,不受理事后变更申请;其他情形的项目变更,由项目建设单位审核完成后自行实施。 1.在项目批复金额额度内,需调整(含增加、减少及更换)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且被调整的内容所涉及的投资估算超过项目批复总投资估算的10%(含)的; 2.在项目批复金额额度内,需调整(降低)项目批复的设备技术参数标准,且被调整的设备所涉及投资估算超过项目批复总投资估算的5%(含)的; 第三章 项目采购管理 第九条 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立项批复且实施政府采购的政务信息化项目,项目采购管理由事前备案制调整为事后监管。项目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应当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和其他控制性指标编制项目采购文件,如未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和其他控制性指标进行项目采购,且采购前未办理变更手续,一经认定,将严肃查处,并进行通报。 第四章 项目验收管理 第十条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应当依据项目批复材料、采购文件、合同文本,自行组织信息技术及相关业务领域专家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标准参照竣工验收执行。使用省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库、信息应用系统等新建、改建或者扩建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后并正常试运行3个月以上,项目单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验收。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和投资额不足100万元的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验收通过的,方可支付项目合同尾款。 第五章 购买信

文档评论(0)

155****8706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