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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红十字医院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编 号版 本 号:第1版第0次修改
发布日期:2012-07-02
批准日期:2012-07-10
青海红十字医院
关于印发青海红十字医院放射事故应急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对放射事故应急防范的意识,将放射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
快速反应机制。现将《青海红十字医院放射事故应急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青海红十字医院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二0一二年
目录
批准页…………………………………………………………………..2
总则………………………………………………………………….4
组织机构与职责…………………………………………………….4
信息接报…………………………………………………………….5
应急响应…………………………………………………………….6
保障措施…………………………………………………………….7
培训与演练………………………………………………………….8
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9
附则………………………………………………………………….9
附件…………………………………………………………………10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对放射事故应急防范的意识,将放射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
快速反应机制。特编制《青海红十字医院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第69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卫应急发【2009】101号)、《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环发【2006】145号)和《辐射损伤医学处理规范》(卫法监发【2002】133号)的相关规定及上级卫生部门与环保部门要求,制定本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医院内涉及射线装置工作场所内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下,可能发生的造成人员及设备设施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工作。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成立放射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建青副组长:徐 波成 员:张建青、徐 波、刘唐春、张 宽、刘 刚、何建军、
韩瑞良、王振青
2.2主要职责
⑴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 ⑵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应启动本预案; ⑶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⑷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⑸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⑹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⑺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3 信息接报
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性质、时间、地点等报告给放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立即将主要情况报告卫生局,环保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本院应急处理电话:8212944、8227130
青海省卫生厅应急办公室: 8239231
青海省疾控中心射防卫生科:8802466
青海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7512883
青海省环保厅辐射处: 8129028
青海省公安厅: 8292114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放射事故以特别重大放射事故、重大放射事故、较大放射事故及一般放射事故分为4级(详见附录A)。依据放射事故分级辐射安全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放射事件应急有关工作,并根据放射事件的程度及时报告。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规定,在2小时内上报青海省环保厅、卫生厅和公安厅。同时在12小时内填写《放射源事故报告表》报送西宁市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及青海省环保厅、卫生厅和公安厅。
4.2启动应急预案
放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接到现场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指挥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相互配合、支持。
4.3事故现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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