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正跟重点跟对银行业跟影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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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正跟重点跟对银行业跟影响

PAGE PAGE 1 公司法修正之重點及對銀行業之影響 壹、公司法業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並於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十二日經總統公布,於同月十四日實施。此次修正幅度甚大,共計修正二百三十五條,其中大部分係就技術面及文字為修正。以下謹就修正條文中較重要內容或對銀行業有影響者,分別臚列如下: 允許政府或法人股東一人單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或由二人以上股東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另有限公司亦放寬為得由一人股東設立即可(修正第二條)。 (立法理由) 本條係為徹底解決公司人頭股東泛濫之陳年問題,參考德國有限公司法規定修正。 (對銀行影響) 銀行得依法單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形態之子公司,無須再尋覓人頭股東,免除日後受制於股東等不測之困擾及爭執,且增加經營之便利(例如股東會之職權依法改由董事會行使,不適用公司法有關股東會之規定,公司之董事、監察人亦由法人股東指派)。另銀行辦理相關業務於調查了解公司戶股東成員時,亦應注意此新修正規定。 刪除核發公司執照之規定(修正第六條)。 (立法理由) 為配合公司登記電腦化作業,嗣後民眾得透過電腦連線至主管機關之資訊網站查詢下載公司基本登記資料(修正第三八七條),實務上已無核發公司執照之必要;另為防止公司解散或被勒令歇業後,仍持公司執照為交易行為,危害社會交易安全,故停止核發公司執照。公司如須登記證明書,得改依公司法第三九二條之規定向登記機關申請核發證明書。 (對銀行影響) 銀行相關業務如原規定客戶須提出公司執照,即應配合修改(例如改為除須上網查詢公司必威体育精装版資料外,並得請公司提出必威体育精装版之登記證明書或變更登記表)。另銀行未來向相關機關(例如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為各項業務之申請時,亦無須提出公司執照以為證明。 刪除公司舉債不得以短期資金供長期運用之限制(刪除第十四條全文)。 (立法理由) 公司法第十四條原規定公司不得以短期資金供作長期運用(例如用以購買固定資產),其理由係認如以短期債款增加固定資產,因其屬長期投資,短期內難以回收,易造成債務屆期,公司無法清償,財務困難之狀況,故立法加以禁止。惟實際上是否確會造成公司財務困難,應屬企業內部自治事項,宜由公司自行妥為考量為當,不宜強行規定,俾企業彈性運作,故本次修法予以刪除。 (對銀行影響) 銀行授信政策是否亦隨之調整,准許公司得將借款資金供長期運用,宜由銀行相關單位視整體環境審慎考慮。 增訂公司負責人應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如有違反致公司受有損害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增訂第二十三條第一項)。 (立法理由) 為明確規定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應踐行之忠實義務、注意義務及損害賠償之責,故增訂之。 (對銀行影響) 依銀行法第十八條之規定,銀行負責人係指依公司法或其他法律或其組織章程所定應負責之人,銀行如為公司組織,其負責人之範圍,依公司法第八條之規定。 修正公司有經理人二人以上時,其職稱得由公司自行決定。另經理人之任免,放寬為由董事會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即可。惟公司章程有較高規定者,從其規定(修正第二十九條) (立法理由) 基於私法人自治之原則,公司經理人有二人以上時,其職稱應由公司自行規定較妥,且其委任、解任及報酬宜由董事會決議定之,爰為修正。 (對銀行影響) 銀行嗣後委任經理人之職稱,得由銀行依需要自行訂定,並由董事會以普通決議通過即可。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於符合證券管理機關之規定時,得折價發行股票籌資(修正第一四○條)。 (立法理由) 原則上,公司發行股票之發行價格,應不得低於票面金額,但為開創企業良好經營環境,便利中小企業發行新股籌措資金,此次修法允許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於符合證券管理機關之規定時,得以折價方式發行股票籌資,換言之,其股票之發行價格,得低於票面金額。 (對銀行影響) 本修正條文對所謂之雞蛋股及水餃股公司之籌資大有助益,其可帶來轉機並有利新創事業。惟銀行對企業戶徵信、授信時應予研究其折價原因及為相當之評估,再決定是否往來。 公司得自行決定是否公開發行股票(修正第一五六條第四項) (立法理由) 公司是否公開發行股票,應屬公司自治事項,無須由政府公權力介入,故此次修正改為得由公司董事會以普通決議方式通過是否公開發行股票,但公營事業仍須由該事業之主管機關專案核定方可。 (對銀行影響) 公司戶是否有公開發行股票,銀行可至主管機關查詢。另公司是否發行股票,銀行強制執行之方式即有不同,故於徵信之初及授信後追蹤,即應隨時了解。又目前經濟部係規定公司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五億元以上,即須發行股票,併供參酌。 公司股東出資不再以現金為限,亦得以貨幣債權,或公司所需之技術、商譽做為其之出資(修正第一五六條第五項)。 (立法理由) 為利公司籌資,此次修法允許公司發行新股時,股東之出資得以債權作股,其優點為得以改善公司財務狀況,降低負債比例;另亦允許股東得以技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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