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手册(2013年-12-04更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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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登记号: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管理手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地点: 监督工程师: 电话: 投诉电话城阳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使 用 说 明 1、本手册按建筑工程项目标段填写,每项目标段配备一本手册,在施工过程中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负责保管,存放于施工现场办公室,申报竣工验收时,交土建监督员收存入竣工验收档案。本手册主要为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程师对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过程中,对工程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和技术资料管理等情况的记录。 2、监督工程师对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即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存入本手册相应位置,同时将检查信息登录《质量监督检查记录汇总表》。 3、质量监督机构组织的工程巡查、拉网检查及专项检查等记录均应记入或存入本手册相应位置。 4、相关责任单位收到质量监督机构发出的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罚款处罚决定书等文书后,应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交款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时存入本手册相应位置。 5、统一格式监督交底记录外的其他监督工作要求可采用手写的方式填写到空白处。 6、质量监督检查记录汇总表“处理意见”栏应填写发出整改通知及处罚情况。 7、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处理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议纪要、设计方案、专项验收记录等。 质量监督检查记录汇总表 序号 检查日期 检查人 处理意见 备注 序号 检查日期 检查人 处理意见 备注 工 程 概 况 项目名称 质量监督登记日期 施工许可证签发日期 各 栋 号 明 细 表 单位工程名称 面积/层数 开工日期 备 注 重大设计变更记录表 序号 部位 主要内容 审图机构批准日期 专业工程承发包情况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总承包单位 项目经理 发包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资质 招投标手续 分包工程内容 发包 时间 分包单位负责人 甲方项目负责人 项目 总监 项目 经理 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总监: 监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 施工总承包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质监工程师意见: 年 月 日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交 底 记 录(一) (结 构 部 分) 工程名称 主持人 地 点 时 间 质 量 监 督 交 底 内 容 城阳区质监站受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局委托对在建的建筑工程质量依法实施监督,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规定,针对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对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以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实施监督。 一、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监督 对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监督其在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按法定建设程序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内容包括:建设程序、承发包行为、从业资质资格、工作质量等。 (一)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手续是否齐全; 2、是否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肢解工程、违规发包等行为; 3、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审查并取得审核意见;施工图设计文件重大变更是否及时按有关规定重新送审; 4、是否有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5、是否有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迫使承包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行为; 6、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二)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是否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质量检查的各类制度和原材料半成品等进场检验制度; 2、施工现场是否配置相关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3、是否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程序审批,重要的分项工程应单独编制施工方案; 4、是否存在违规转包或分包的行为;分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执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并按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施工; 6、是否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并进行交底,执行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查制度; 7、是否执行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联合验收制度; 8、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砂浆)等是否按规定在使用前执行检验制度,实施见证取样并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9、是否做好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检查验收纪录,记录是否及时、真实; 10、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否整理及时、真实、完整; 11、公司及项目部是否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定期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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