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PAGE
PAGE 59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其应用
概述?????????????????????????第二节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三控制”?第三节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第四节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商务管理???第五节 工程信息管理??????????????????第六节 监理协调??????????????????????第七节 合同工程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
第一节 概述
一、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编制背景
水电水利工程监理的起步可追溯到八十年代初期。国家开始进行工程建设体制改革,水电行业管理部门首先在云南鲁布革水电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试行“业主负责制、建设监理制、招投标制及合同管理制” 。此后,国家电力部在总结云南鲁布革工程建设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将工程监理制度逐步在大型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中推行开来。
1989年以后,国家及其建设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条例和部门规章,国家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根据国家及其建设部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相应制定了一系列适合水电工程行业特点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规定。但水电工程监理单位仍缺乏一本既体现国家工程监理政策,法规,又能结合水电工程行业特点和水电工程监理实际,具有政策性、法规性、科学性、技术性及操作性的施工监理规范。
1997年,依据国家电力公司水电及新能源部委托,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水电建设监理分会组织下,在收集全国水电工程监理材料、经验和意见的基础上,由国家电力公司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江水利委员会建设工程监理中心起草编写,水电监理分会组织全国有经验的水电工程监理专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电工程监理实际,历经两年的反复讨论、修改,编制了一部比较完整的《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2000年,《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作为国家电力行业标准颁发实行。
二、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内容简介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涵盖了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阶段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合同费用支付三项合同目标控制,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两项合同目标监督,工程信息、合同商务两项管理,以及工程承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理协调等内容。
水电工程特别是大中型水电工程一般都具有投资规模大、工程建设周期长,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建设风险大等行业特点。该规范结合实际,对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监理的全过程,包括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移交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工程监理单位的合同义务、工作内容、监理职责与业主应授予的监理权限等作了明确地规定和规范。
三、 水电工程监理的一般规定
水电工程监理的一般规定:
(1)水电工程监理的质量责任机制:水电工程施工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承包人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机构监督”的质量责任机制。
(2)职业标准: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3)工程监理单位的选择:业主应在工程施工招标之前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并签订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4)承担水电项目主体工程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相应水电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工程监理企业。
(5)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据工程监理委托合同规定,派出监理机构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监理机构的分级组织与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应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的聘任、调整与撤换均必须事先得到业主的同意。
(6) 业主按照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并通过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可授予监理机构下列基本权限:选择工程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设计文件的核查权;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确认与否决权;工程设计与施工的优化建议权;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现场协调的主持权;发布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指令权;工程使用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施工质量的确认与否决权;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工程变更的审查与指示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的监督权;工程计量、合同支付与合同索赔的审查与签证权;合同争议的调解权;合同项目移交与完工签证权;承包人项目或部门机构责任人撤换的建议权等。
以上权限均应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其中,工程变更的处置权,是大中型水电工程所特有的,处置权的限额应在合同中约定。权限的授予,在本规范中明确规定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
(7)监理单位与业主、承包人、设计单位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业主的关系是被委托与委托的关系,监理单位对业主负责、为业主服务、为工程建设服务,切实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与责任。
监理单位与承包人的关系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