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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治安事
罗店中心镇公共交通配套工程L3标
突发性治安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上海公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罗店中心镇公共交通配套工程L3标项目部
年 月 日
突发性治安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目的
根据工程的建设和发展的特点,需要有一个稳定的政治局面和良好的治安环境。维护好单位内部和建设工地区域的稳定,确保一方平安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重心。为切实做好稳定工作,及时和处置由各种原因引发的治安突发事件,特制订本工程应急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稳定压到一切”为出发点,服务于工程建设和管理。预防和处置治安突发事件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全信息网络,密切掌握治安动向,发现不安定因素和苗子及时处置,积极做好疏导、控制工作;力争把各类铤而走险、影响治安稳定的苗子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单位内部确保施工区域的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
三、组织领导和通讯联络及职责
1、上海公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罗店L3标项目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为施工区域处置治安突发事件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处置治安突发事件实施统一的组织领导。
⑴综治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职 务
姓 名
电 话
组 长
陈家杰
副组长
金时兴
副组长
盛拥军
组 员
颜军连
组 员
侯平芳
组 员
庄红弟
组 员
朱永君
组 员
杨永清
组 员
符正祥
组 员
艾树康
⑵不可预见的突发性事件一旦发生,必须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汇报。
上海公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应急电话:
智玉珍 ×35
监理公司应急电话:
王立光
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应急电话:
张建中
报警电话:公安“110” 火警“119” 救护“120”
2、综合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处置治安突发事件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
综治办负责人为颜军连(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联络、处置、报告等事项)。
3、领导小组的职责
⑴当好领导小组的参谋和助手,按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工作要求,制订工作方案、对策,落实工作措施。
⑵协调有关责任(分包)单位、部门(班组)做好不安定因素的分析预测工作,做好治安信息的收集、分析、传递工作,为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依据。
⑶检查、督促、指导各(分包)单位、部室(班组)对治安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实施。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及有关单位的联系。
⑷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处置工作的职责分工
1、各(分包)单位、各部室(班组)负责好处置本责任区域内发生的一般治安纠纷和闹事苗子。
2、在施工区域内发生重大治安突发事件时,各责任(分包)单位应立即向综治办报告,由综治办总体协调,按如下责任分工开展工作。
⑴施工区域内发生重大治安突发事件的,按综治办内部业务归口分工由项目部经理室负责组织处置,必要时由主管领导指挥处置,各责任部室配合。
⑵各(分包)单位、部门(班组)内部发生治安突发事件,由各(分包)单位、部门(班组)综治责任人具体组织处置,必要时综治办派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协调或领导小组领导赴现场指挥处置。
⑶因施工过程中引发的纠纷、矛盾,致使当事人到有关部门上访、闹事的由综治办接待协调处置或领导小组指挥处置。(包括施工过程中与社会方引发的各种纠纷、矛盾等事项)。
⑷处置过程中需要车辆安排和后勤保障的,由项目部经理室负责落实解决。
五、治安突发事件的类型
1、激化性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单位内部指员工因工作调动及领导作风等原因引起的,建设工地因劳资纠纷、拖欠工资、总包单位与分包队伍合同纠纷、野蛮施工等原因引发的,聚众闹事、越级上访、妨碍正常工作秩序等,甚至有可能发展为群体性上访、罢工阻挠施工或扬言铤而走险的事件。
2、治安灾害事件
指发生重、特大火灾、爆炸、群体性食物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3、重特大治安、刑事案件
指盗窃、抢劫、聚众斗殴、凶杀、纵火等重特大案件。
六、各类重大治安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程序
1、不稳定事件的处置
⑴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尽快查清事件的起因、经过和发展情况,摸清事件的根本目的。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劝阻和疏导,疏散无关人员,迅速将闹事人员分隔并与对方对话,稳定情绪、化解矛盾,制止事态的扩大。必要时请示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协助配合。
⑵掌握动态,慎重处置。对一些合理的要求,又在处置人员职权范围内的应明确表态,帮助解决。超越职权的,可答应帮助反映,等待答复。对超越合理、合法范围的要求,积极疏导、讲清政策。必要时请示主管领导,确定对策积极化解。
⑶对劝阻不听、有意寻衅滋事或发现事件性质有转化可能时,应立即向上级领导和公安部门报告,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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