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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ICAO标准陆空通话教学模式改革研究.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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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ICAO标准陆空通话教学模式改革研究

基于ICAO标准陆空通话教学模式改革研究   摘要:2004年,国际民航组织出台了成员国航空运输人员英语熟练度要求,并制定了相关考核和培训标准,这对于我国飞行员和管制员职业化的英语通话能力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分析了该标准与以往所执行相关标准的区别,并根据新的目标和方法对于养成学生职业能力培养阶段陆空通话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笔者还进行了改革实践,对于效果进行了评估分析。同时,也为我国民航人才的陆空通话能力培养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航空;英语;教学;改革   作者简介:吴金栋(1978-),男,天津人,中国民航大学国际飞行学院,讲师;王武民(1964-),男,陕西三原人,中国民航大学国际飞行学院,讲师。(天津#8194;300300)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国民航大学2008年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0#8195;#8195;#8195;#8195;#8195;文献标识码:A#8195;#8195;#8195;#8195;#8195;文章编号:1007-0079(2011)05-0057-03      陆空通话是飞行人员与地面人员就飞行状况进行通信联络的专业语言,掌握的熟练程度是衡量航空人员职业能力的重要标志。由于航空活动的国际性特点,陆空通话以英语为主要参照语言,结合空地通信条件下对通话标准的要求进行人工改造后,作为国际民航组织的文件公布实施。无线电陆空通话作为一门半人造语言,以其简洁、准确、无歧义、抗干扰的特性,为空中交通管制员和飞行员之间的顺畅交流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国际间航空运输的不断增长,不同国家飞行员和管制员交流机会增多,不同的文化背景、表达方式、语言习惯和发音状况都对管制员和飞行员的正常交流带来了难以预测的影响。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缩写ICAO)事故数据报告系统中显示,英国强制性事故报告数据记录在1998~2004年之间的六年间发生了134件与语言相关的事故或事件,并且国际民航组织在调查的事故中发现大量的致命和非致命的事故都与飞行员和管制员之间的语言障碍有关。[1]通话语言的使用熟练程度已成为关系航空安全的重要因素。   一、国际民航组织陆空通话新标准的特点   陆空通话语言是吸收了现代语言学、现代传播学、信息科学以及现代心理学等诸多学科的研究成果,在空中交通管制运行程序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门特殊语言体系。[2]其中规定了任何词汇只能具有唯一意义,这样就从根本上消除了人们理解上的不一致,避免产生歧义。国际民航组织对于通话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颁布了严格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国际民航公约》附件十――《航空电信II》,其中,作为航空移动服务的一部分介绍了语音通信的基础概念、基本要求和主要术语;国际民航组织文件《无线电通话手册》(Manual of Radiotelephony Doc9432-AN/ 925),根据不同飞行阶段和不同条件下给出了无线电通话标准用语,对于在标准情况下表达的句子句式给出了明确要求;国际民航组织文件《空中规则和空中交通服务》(Rules of the Air and Air Traffic Services Doc 4444-RAC/501),根据空中交通管制的要求,列出了不同管制条件和管制状况下的主要用语。以上三个文件构成了国际民航组织关于陆空通话的主要规章,也是各国制定本国陆空通话标准和指导材料的主要依据。我国就依据以上规章制定了国家民航行业标准《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用语》(MH/T 4014―2003)并颁布了行业指导手册,供管制员和飞行员学习掌握。国际民航组织和我国的文件标准均是飞行和空中交通管制学员培养中依据的重要材料,学生的主要教材均据此编撰。   但是,从实际的飞行状况来看,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飞行员和管制员使用英语进行陆空通话的能力尚无法完全满足各种民航飞行状况的需要。特别是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对于本国航空器和境外航空器分别使用本国语和英语进行管制,非常不利于境外航空器了解自身所处飞行环境,无法提前预知可能出现的不利飞行状况,对飞行安全造成了极大隐患。有些情况下,由于飞行员和管制员语言能力所限,二者在交流时很难准确表达或领会对方意图,直接造成了不安全事件或安全威胁。为此,国际民航组织于2004年颁发了《国际民航组织语言熟练要求执行手册》(DOC9835/ AN453 2004)(以下简称《熟练要求手册》)文件,并对《国际民航组织公约》附件一、二、六、十一中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明确从事国际飞行的飞行人员和管制人员需达到相应英语通话标准要求。从《熟练要求手册》的内容来看,其并未改变通话标准和基本要求,无论是句式结构、术语用词都没有另行规定,通篇内容是对于航空人员应该达到的英语熟练水平进行描述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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