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讲台第三讲函数与反函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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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讲台第三讲函数与反函数

第 PAGE 1页(共 NUMPAGES 6页) 同步讲台 第三讲 函数与反函数 ● 知点 考点 答点 (1)数集到数集的映射——函数 函数不是“数”,他是非空数集A,B中、元素间的一种对应关系“f”。 对于f, 若: (Ⅰ)A中任一元,B有唯一象——则f便成为“映射”。 (Ⅱ)B中任一元,都是A中象——则f便成为“满映射”。此时的f便是“函数映射”。 (Ⅲ)A中不同元,B中不同象——则f便成为“单映射”。 (Ⅳ)单射且满射,映射多漂亮——则f成为“一 一映射”,此时f的“逆映射”f -1存在。 【例1】已知集合A={x|1≤x≤9, x∈Z|},B={(a,b)|a,b∈A}。集合B到集合Z上的映射f:(a,b)→ab+a-b。试求: (1)无素(1,3)在映射f 下的象; (2)f 下,满足(a,b)→16的原象。 【分析】这里有3个集合A,B,Z。而映射是f是B到Z的映射,B→Z。集合A是用来描述集合B的。 【解答】(1)元素(1,3)∈B,在映射法则f:(a,b)→ab+a-b的作用下的象是1×3+1-3=1,且1∈Z。故所求的象为1。 (2)求原象,即求数对(a,b)的值 由ab+a-b=16得a= 又a,b∈A,故有1≤b≤92≤1+b≤10。 又a,b都是1到9之间的整数,故1+b只能取3或5。 由此得。 故16的原象是(6,2)或(4,4)。 【点评】从本例看到,映射f是一种对应法则,这个法则指导我们对第一个集合中的任意元素,找到它在第二个集合中的象。所以,对应法则就是“对象法则”。 分析例1中f的性质: (Ⅰ)对应法则f下的象是唯一的。故f成为映射。 (Ⅱ)数对(a,b)不是单个的数a或b,即集合B不是数集,故f不是函数映射。 (Ⅲ)f下,象的原象不唯一,故f不是单映射; (Ⅳ)Z中元素无限,而B中元素有限,故f不是满映射,由此也知道f不是函数映射。 (Ⅴ)f既不是满射,又不是单射,当然不是— —映射,自然f的的逆映射也不存在。 【探究】将例1作如下的改编: 已知集合A=Z,B={0,1,2},由z ∈ A到b∈B的对应法则f 为: z→b: (k ∈ Z) 试判定:本对应法则f 能否确定一个函数? 【解析】分析对应法则f 及集合A和B (Ⅰ)对任意的元素z ∈ A,在集合B中有唯一的象与之对应。 (Ⅱ)集合B中的任意元素0或1或2,在A中都有原象,故 f 为满映射。 (Ⅲ)集合A、B都是数集。 故对应法则f , 能确定定义域为A,值域为B的一个函数:b= f(z)。 【点评】由此看到,函数的对应法则f 不一定是个“公式”,但作为法则,绝对是个可靠的方法:能让我们由A中元素z在B中找到z的唯一的象 f (z)=b。 当然,能用“公式”表示的法则f 则为我们研究函数提供更大的方便。 (2)解析函数——A、B、f 三位一体 我们熟悉的二次函数 y=f(x)=x2 +2x-1就是一个用公式表示对应法则的“解析函数”。 对此二次函数: (Ⅰ)对应法则f :x→x2+2 x-1=y (Ⅱ)定义域A,x的取值范围由解析式(公式)中x的“许可值”而自然确定:A=R。 (Ⅲ)值域B,由定义域A和解析法则f 确定:B:=[-2,∞]。 解析函数的“定义域A,对应法则f 和值域B成三位一体”。这为我们研究函数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例2】(07.渝卷.13题)若函数f(x)= 的定义域为R,则a的取值范围为_________。 【分析】这里的 f(x)是个解析函数。f(x)的定义域A,对应法则 f 和值域B会由解析式确定。显然本题与值域无关,但解析式中含有参数a,问题就变成了求函数定义域的“逆”:已知函数的定义域为R,求参数a 的取取值范围。 【解答】函数f(x)= 的定义域由解析式确定:(恒成立),也就是(恒成立)。令,则的图象是开口向上的抛线,这条抛物线恒在x轴上方或与x轴相切,必须且只须(答案) 【点评】解析函数是用解析式(公式)表示的函数,函数的“三要素”集于“式子一身”,因此,解析函数解析式的丰富内涵,需要全面而深入地去挖掘,才能得到所期待的内容及其方法。如本解中运用到的“判别式法”,就是在“挖掘”中想到的,而事先未必有所期求。 (3)反函数—— 一 一映射的“逆” 当映射f :x→y 是一一映射时,则f的逆映射也同时存在,即f -1:y→x。 若f 对应的函数记作:y=f(x), 则f -1对应的函数则为x= f -1(y)。它们是一对互反函数,显然共有x ∈X,y ∈Y。 X在y=f(x)中是定义域,在x=f -1(y)中是值域。 Y在y=f(x)中是值域,在x=f -1(y)中是定义域。 注意,当y=f(x)的反函数用符号y= f -1(x)表示时,则是X1=Y2,X2=Y1。即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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