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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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标准

Q/SY WH4103—2010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乌石化公司生产系统所有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资本性支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乌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 2 定义 2.1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建议书阶段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阶段的全部工作。 3 职责 3.1 生产技术处 3.1.1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当地政府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制定及修订项目前期管理的有关规定。 3.1.2 负责公司拟建工艺类项目推荐排序、拟建项目汇总、组织论证及上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 3.1.3 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委托或招标工作。 3.1.4 对于公司已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建设项目,负责组织一类、二类、三类项目可研的编制、预审及报批;四类项目可研的编制、审查及批复,并上报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备案。 3.1.5 组织乌石化公司相关部门、二级单位及设计单位,参加中国石油相关部门组织召开的项目可研评审会,组织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根据评审 3.1.6 对于公司已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重点建设项目,负责组织 3.1.7 负责项目的技术路线、技术方案、规模、公用工程等方面管理工作 3.3 机动设备处 3.3.1 负责组织设备、电气类项目可研的专业评审,审查通过的书面通知生产技术处。 3.3.2 负责公司拟建项目中设备、电气类项目推荐排序。 3.3.3 负责项目所涉及设备、电气方面管理工作。 3.3.4 参加其他建设项目的方案论证、评审。 3.4 安全环保处 3.4. 3.4.2 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等的编制、报批工作。 3.4.3 3.4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 2010—06—XX批准 2010—07—20实施 Q/SY WH4103—2010 3.5 计控中心 3.5.1 负责组织计控类项目可研的专业 3.5 3.5 3.5 3.6 信息管理部 3.6.1 负责组织信息化类项目可研的专业 3.6.2 负责公司拟建项目中 3.6.3 负责项目所涉及 3.6 3.6 计划处 对于乌石化公司讨论形成的拟建设项目,负责上报中石油规划计划部进行项目备案,参加建设项目的方案论证、评审,确认与本专业相关的基础数据。 3.7 工程造价部、工程项目管理部、生产调度处、人事处、财务处、质量处 参加建设项目的方案论证、评审,确认与本专业相关的基础数据。 3.7 技术委员会 对各单位上报的拟建项目论证筛选,为公司项目立项决策提供依据。 3.8 公司二级单位 3.8.1 3.8.2 负责提出本单位的拟建项目,组织论证并编制拟建项目建议书,上报生产 3.8.3 负责提供项目可研 3.8.4 3.8.5 3.9 项目部 3.9.1 负责与公司专业部门沟通,落实项目工艺、设备 3.9.2 负责与设计单位沟通联络,协调解决前期工作中存在 3.9.3 3.9 3.10 设计单位 负责依据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可研编制,并对其质量负责。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Q/SY WH4103—2010 4.1 项目立项原则 4.1.1 根据中国石油发展规划和乌石化公司发展规划,针对乌石化公司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企业现状以及公司确定要发展的主导产品,对照设计值、历史最好水平、国内外同类装置先进水平,以及在充分预测和分析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与发展前景的情况下,提出建设项目,做到投资决策正确、合理、及时,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保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 4.1.2 各单位上报的建设项目必须统筹考虑,整体立项,不得随意进行肢解;项目所需的辅助工程及公用设施必须随项目一并上报。 4.2 项目立项及审批程序 4.2.1 公司各二级单位截止每年8月20日前,向生产技术处提交第三年拟建项目表(见附表1)。各单位上报的拟建项目必须经过充分论证,严格把关。 4.2.2 生产技术处将各单位所报项目按照项目所属专业,分发到公司各相关专业部门,专业部门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采用的技术方案、产生的效果(效益)、所需资金等方面进行论证,按照项目轻重缓急排序,排序后的拟建项目于10月20日前返回生产技术处汇总。 4.2.3 生产技术处组织公司技术委员会、公司各专业部门、各二级单位召开公司拟建项目评审会,在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公司第三年年度拟建项目,并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 4.2.4 生产技术处根据公司经理办公会批示结果,对同意开展可研的项目,通过委托或招标选定可研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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