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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办法.docxVIP

株洲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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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增加城区学位,优化城区教育资源配置,确保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与城市发展、人口增长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湘发〔2007〕18号)、省政府《关于加强义务教育设施配套建设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07〕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幼儿园,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 ?? 第三条 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不断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 第四条 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政策。有关部门在审批中小学幼儿园报建手续时,应简化程序即时办理,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对本办法的实施。教育、规划、建设、国土、财政、发展改革、物价、房产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六条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将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实际,依据国家规定标准,编制、修订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布局专项规划。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专项规划预留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布局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七条? 经批准的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高中阶段学校由市人民政府批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由区人民政府或云龙示范区管委会提出,经市教育、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住宅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应征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九条 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在居住人口密集区每10万人口或住宅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左右区域内,应设一所有36个班级规模的高中阶段学校;   (二)每3-5万人口或住宅建筑面积90-150万平方米左右区域内,应配建一所24-36个班级规模的初级中学;建筑面积不足90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与邻近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联合配套建设初中。   (三)每1万人口或住宅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左右的区域内,应配建一所18-36个班级规模的完全小学。建筑面积不足30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与邻近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联合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小学。   (四)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应规划建设相应规模的幼儿园。建筑面积不足8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与邻近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联合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幼儿园;也可根据小区人口规模单独配建。   第十条 中小学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现有中小学幼儿园用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在城乡建设改造时,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布点、布局专项规划,按照国家标准统筹优先解决。?     第十一条 中小学幼儿园班额人数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第十二条 校舍的建筑设计,应当执行国家现行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第十三条 中小学幼儿园用地周边地区的规划建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间距,不得妨碍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围50米范围内,禁止修建加油站、高压电网等设施;正门两侧各50米范围内,禁止修建垃圾站、机动车停车场,禁止设立集贸市场。 第三章 用地管理   第十四条 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对城市义务教育设施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并优先供地。   第十五条 规划预留的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由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用地位置和界线,并划定橙线予以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作他用。确需改变的,应征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按有关要求确定与小区人口规模相配套的教育设施的选址与规模,并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将教育设施建设要求列入规划条件。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应将配套建设教育设施作为地块出让的合同内容予以明确。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十七条 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或者捐资建校,形成多元办学格局。公办高中阶段学校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由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由区级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新建住宅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由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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