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149.3-1997化妆品痤疮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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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9-10 发布于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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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997-12-15 颁布
  •   |  1998-12-01 实施

GB/T 17149.3-1997化妆品痤疮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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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149.3一1997 .扭绪 前 斗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实施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的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仅涉及化妆品引起的面部座疮样皮疹。 本标准从 1998年 12月 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解放军空军总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南京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大连医学院第二附 属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兆庄、蔡瑞康、刘玮、赵辨、黄败。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 GB 17149.3一 1997 化妆品痊疮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Diagnosticcriteriaandprinciplesofmanagement ofacneinducedbycosmetics 化妆品痊疮是指由化妆品引起的面部痊疮样皮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座疮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因使用化妆品引起的皮肤痊疮样损害。 2 诊断原则 有明确的化妆品接触史,在接触部位出现与毛孔一致的黑头粉刺、炎性丘疹及脓疤等。除外非化妆 品引起的痊疮,必要时对患者所用化妆品做质量鉴定。 3 诊断标准 3.1 发病前有明确的化妆品接触史。 3.2 皮损仅局限于接触化妆品的部位。 3.3 化妆品座疮一般表现为黑头粉刺、炎性丘疹,脓疙等。 3.4 若原先已有寻常座疮存在,则症状会明显加重。 3.5 停用可疑化妆品后,痊疮样皮损可明显改善或消退。 3.6 排除非化妆品引起的其他一切痊疮。 4 处理原则 月 月 月 ﹃ … . 停用一切可疑的化妆品。 月 八 ﹃ 乙 清除面部所残留的化妆品,保持清洁卫生。 月 , q d 按消炎、抗菌和角质溶解等原则对症处理。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一12一15批准 1998一12一01实施 Gs17149.3一1997 附 录 A 提(示的附录) 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 A1 化妆品座疮主要因劣质油性或粉质化妆品填塞毛孔导致皮脂排泄障碍而形成黑头粉刺及炎症丘 疹或继发感染形成脓疙性损害,与化妆品的质量 如(含有不纯的凡士林、卤素等化学物质)及选用或使用 化妆品不当有关。是外因 化(妆品)所致的痊疮,应与其他外因引起的职业性及油性痊疮相区别。 A2 化妆品座疮应与寻常座疮、类固醇性痊疮和月经前痊疮相鉴别,但化妆品座疮有时可在寻常痊疮 基础上发生。要根据病史和症状加以区别。 A3 化妆品座疮 目前主要靠病史及症状来诊断,必要时对所用化妆品进行质量分析,可以协助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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