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有限公司章程(设有执行董事监事会经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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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有限公司章程(设有执行董事监事会经理)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使用说明 本公司章程范本适用于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执行董事、监事会、经理的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当事人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条款不得删减,公司组织机构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必须在章程中明确。 公司章程范本中黑体字为提示性或选择性条款,当事人选择使用时,应当注意前后条款的一致性。 当事人根据章程范本制订公司章程后,另行打印,自然人股东需亲笔签名,法人股东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修改。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 XXXXXXXXXX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 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 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住 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核准设立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股 东 第七条 公司股东共XX个: 1、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 股东住所:XXXXXXXXXXX 股东身份证号码或执照注册号:XXXXXXXXXXX 2、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 股东住所:XXXXXXXXXXX 股东身份证号码或执照注册号:XXXXXXXXXXX 3、…… 第八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九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 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 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 出资比例:XX % 出资形式:XX 2、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 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 出资比例:XX % 出资形式:XX 3、…… 第十三条 股东认缴出资额于公司设立前一次性缴足。 或: 第十三条 股东分期出资,首期缴纳注册资本的××%,余额于公司设立后2年内缴足。 第十四条 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缴纳所认缴出资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股权转让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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