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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行政后勤用品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稿)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实物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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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国际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行政后勤用品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第一章 总 则 PAGEREF _Toc \h 1
HYPERLINK \l _Toc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PAGEREF _Toc \h 2
HYPERLINK \l _Toc第三章 采购履行流程 PAGEREF _Toc \h 3
HYPERLINK \l _Toc第三章 指定供应商采购 PAGEREF _Toc \h 4
HYPERLINK \l _Toc第四章 预算外采购 PAGEREF _Toc \h 5
HYPERLINK \l _Toc第五章 附 则 PAGEREF _Toc \h 5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国际)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行政后勤用品及服务的采购行为,使之流程规范、过程透明,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化国际总部各事业总部、国内外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营业网点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含上市公司)应通过其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决议等适当方式遵照执行本管理办法,或依据本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中化国际控股的上市公司参考本管理办法按照其章程规定的程序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中化国际的参股公司可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人民币(含)以上,使用年限超过1年且不直接为经营服务的各类资产。行政后勤用品是指办公用品、礼品及耗材等日常易耗品。行政后勤服务是指由外部供应商提供的各类行政、后勤外包业务。(分类相见附件《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行政后勤用品及服务分类》)。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经办”)是中化国际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行政后勤用品及服务采购的执行和管理部门。国内外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营业网点及全资子公司可在总经办的授权下履行采购,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总经办作为执行和管理部门承担的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分析和评估采购需求,提交采购申请,跟踪审批过程及结果;
(二)负责供应商筛选、认证、询价和谈判;
(三)负责组织评审小组进行邀标、评标和开标,及合同管理;
(四)负责采购履行、验收及费用分摊事宜;
第三章 采购履行流程
第六条 对于总价不足20万元的采购,具体流程为:
(一) 总经办(或被授权单位)负责寻找3家(含)以上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对同一产品进行询价,并发出询价函。与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或属业内知名品牌的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纳入考虑范围。
(二) 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按询价函格式填写并提交加盖过公章的报价书。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应按资格作废处理。
(三) 由总经办(或被授权单位)根据询价函所列示条款对供应商审核、比价、打分,并确定中标供应商,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如有需要,总经办可邀请公司相关部门和资产使用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组长由总经办负责人担任),对供应商的资质、报价、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上述供应商评审过程应保留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七条 对于总价在20万-200万元以内的采购,具体流程为:
(一) 总经办(或被授权单位)负责寻找3家(含)以上的合格供应商,并向供应商发出书面询价函,明确采购标的、数量、对产品的相关要求等内容,对同一产品进行询价。与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或属业内知名品牌的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纳入考虑范围。
(二) 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询价函的要求进行报价,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报价或不按询价函要求报价的,应按资格作废处理。报价材料须密封并加盖齐缝章后送达,由总经办签收。供应商报价需根据采购服务的特点,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 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材料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售后服务承诺书
4、 其它相关资质材料(如:产品说明、质检报告、设计方案等)
(三) 供应商评审由总经办主持,并邀请审计稽核部、信息技术部、法律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小组。除总经办人员外,评审小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评审小组组长由总经办负责人担任。报价材料应在密封条件下当场拆封,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资质、报价、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进行综合打分,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总经办在EDMS系统中根据评审结果提交采购申请,经相关部门会签后报公司主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对于总价在2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须按公司制定的统一招标管理办法和流程进行招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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