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类女部字文化解读.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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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类女部字文化解读

婚姻类女部字文化解读   【摘 要】汉字是世界上唯一使用到现在的表意文字,通过字形形象地反映词义,反映着造字时代的社会生活,她是一座庞大的蕴藏丰富的文化大厦,单个汉字就像大厦里的单元小屋,微观地透露着历史的文化信息。本文关注的是《说文解字》中有关婚姻类的一组“女”部字,通过对这些汉字的解析,我们可以窥见遥远时代丰富多彩的婚姻文化。   【关键词】“《说文解字》;女”部字;汉字字形;文化解读;   汉字是“汉民族的祖先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和生产实践中创造出来的,用以记录汉语、交流思想的工具”。是世界上唯一使用到现在的表意文字,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字形和意义相联系。造字之初,字形更多的是描摹事物的形状,渐渐地出现了指事字,会意字和形声字。这些汉字就像是一座蕴藏丰富的文化大厦,在那一个个方块的形体中浸润着我们汉民族先民的生活场景、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审美情趣等诸多文化的信息。《说文解字》中有关婚姻类的“女”部字,就可以帮助我们解读历史不同时期的婚姻文化信息。   一、《说文解字》中婚姻类的“女”部字   东汉许慎所著《说文解字》一书中,共收录汉字9353个,其中“女”部字有258个(包括异体字在内)。其中关于姓氏的11个,婚姻生育的16个,亲属称谓的17个,女官女奴的6个,名字的18个,容貌谨性的102个,恶性的67个。本文只就婚姻生育类中涉及婚姻的“婚、姻、娶、嫁、媒、妁”六字形体予以分析解读,从中我们可以窥见遥远时代多彩的婚姻文化。   二、婚姻类“女”部字的文化解析   (一)“婚”   “婚”最初写作“昏”,在《诗经》《左传》中都是这样的形体,如:《诗经?邶风?谷风》云:“宴尔新昏,不我屑矣。”到了《说文》中字形才变为“婚”。《说文》:“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许慎认为,在古代迎亲通常是选在黄昏,妇女属阴,夜晚也属阴。所以定在黄昏。张徽舜在《说文解字约注》中分析:古时成亲迎娶新人一般选定在黄昏,原因是那个时代有劫掠女子的风俗,趁着夜色迎娶,以避寇犯。可见,在昏时举行婚礼应该是古代抢婚制的遗存。这种婚俗反映的应该是社会从母系向父系过渡之后,男性成为社会生活的主导,他们不甘依从女性,而是希望女性可以归向自己,而女性也不愿放弃自己社会地位的情形之下,出现的一种婚俗方式。如此“抢婚”的习俗,我国云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仍在保留。   (二)“姻”   “姻”在先秦的文献中多写作“因”。两汉时期,“姻”“因”都有出现。加上“女”偏旁,应该是两汉之后的事。《说文》:“姻,婿家也,女之所因,故曰姻。从女从因,因亦声。”许慎认为,女子只有到了夫家,依附于夫家,才是有了真正的归宿,姻,是指婿家而言,婿家是女人依就的地方。这一信息表明当时以男子为中心的婚姻制度,而女子则处于附庸的从属地位。   (三)娶   “娶”在古代常常写作“取”,“取”是个会意字,《说文》曰:“取,捕取也。”指的是在古代战争中,常用割取敌人的左耳来记功,数量越大,功劳越高。因此“取”的本意为“获取”。 《说文》:“娶,娶妇人也”。“取”作为“娶”的部件,除了标音之外,应该还有掳掠女子之意。文献中常见以“取”代“娶”之句。   《周易》:“勿用取女,行部顺也”。《诗经?齐风?南山》:“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用“取”代替“娶”表明上古娶亲确实存在着抢夺、劫掠女子的习俗。   王力先生视“取”和“娶”为同源字。“娶”作为后期的字,增加了“女”旁,专用来指“娶妻”之意。   (四)嫁   《说文》:“嫁,女适人者也。从女家声。”《易经?序卦》:“女,已嫁者为妇,未嫁者为女。”王力先生以为,古人认为妇女出嫁了才算有家,故“嫁”“家”同源。   (五)媒、妁   抢女成婚在上古时期确实存在过,但这并不是古代婚姻习俗的主流。古代人类婚姻的主流形式是聘娶婚。这种婚姻形式,男子行聘而娶,女子受聘而嫁。以“聘”为媒介,自然离不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孔子家语?嫁娶》云:“男不自专娶,女不自专嫁,必由父母,须用媒妁。”   《诗经?齐风?南山》载有:“取妻如之何?必告知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从这些前人文献记载中,我们可以窥见古代婚俗的一斑,离开了双亲的认可,离开了媒妁之约,男女是不可能走到一起的。   关于“媒”,《说文解字》云:“媒,谋也。谋合二姓,从女某声。”段玉裁注:“虑难曰谋。《周礼?媒氏》注曰:‘媒之言谋也。谋合异类使成合者。’”可见,“媒”与“谋”有相通之处。说媒的人权衡男女两家的情况,考虑、合计双方是否门当户对,进而谋划婚礼过程,最终促成婚姻的事实。   关于“妁”,来源于“酌”。《说文》注:“妁,斟酌二姓也。从女,勺声。”“妁”即斟酌异姓男女是否匹配。“酌”字既是形声字,也是会意字。左边为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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