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发展中的若干问题-金融研究中心-湖北经济学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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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发展中的若干问题-金融研究中心-湖北经济学院

         村镇银行发展中的若干问题 ——以湖北仙桃北农商村镇银行为例 ■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区域金融研究所 在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同时,为了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促进农村地区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国家银监会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在2006年12月适度调整和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随后于2007年1月颁布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这次有关村镇银行的农村金融改革将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等全国6个省进行,湖北省有十个试点可以建设村镇银行,分别为:大冶、仙桃、咸丰、谷城、竹溪、钟祥、公安、嘉鱼、随州和宜昌。 2007年3月1号全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在四川仪陇成立,其后湖北的第一家村镇银行――北农商村镇银行于2007年4月28号在湖北仙桃开业成立,成为湖北第一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近日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区域金融研究所对其成立3个多月来的各种现状问题进行了实地调研。 一.基本情况   仙桃市位于湖北省中部,江汉平原腹地,总人口148万人,其中城区常住人口29.5万人,从事非农业生产人口22.5万人。目前为止,存款余额突破百亿元大关,达到104.6亿,比年初增加15.87亿元,增幅17.8%。金融对经济的支撑作用很强。2006年,全市各金融机构累放贷款28.38亿元,比年初增加2.79亿元,增幅10.9%。其中累放农业贷款10.28亿元,工业贷款1014亿元,商贸贷款1390万元。个体工商贷款成为金融投放新亮点,达到7.82亿元,同比增长43%。贷款中,获得贷款支持的企业数1947户,获得贷款的农户数40979户,其中农村信用社37043户。该市大力开展信用环境建设,金融信用环境进一步优化,被评为全省“A级金融信用市州”。 湖北仙桃北农商村镇银行是由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独资设立的,于2007年4月28号在湖北省仙桃市正式挂牌成立。“湖北仙桃北农商村镇银行”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全国第一家省级农村商业银行跨省设立的村镇银行,也是全国第一家商业银行独资设立的村镇银行。其以“立足城乡、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为市场定位,以社区为依托,大力支持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发展,着力解决农村金融覆盖率低、供给不足、争竞不充分等问题,促进仙桃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繁荣和新农村建设;同时,实现“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协调发展,增强生存与竞争能力,保持村镇银行的商业可持续发展。 目前仙桃北农商村镇银行有员工12人,按照“效益优先,市场优先,客户优先”的原则,内部结构设置包括营业部,综合管理部,客户服务部。截止到6月底,该行存款余额为435万元,其中对公存宽60万元,储蓄存款375万元;贷款余额为188万元,其中农户个人贷款88万元,农村中小企业贷款100万元,已进入审批程序的农户贷款70万元。与此同时,该行为当地养鸡协会量身开发的“农户+协会+银行”三位一体的授信模式已经完成,经过前期调查,已与当地政府和村镇养鸡协会达成了对30户万只以上的养鸡大户集中分户授信300万元的意向,此工作已进入操作阶段。   湖北仙桃北农商村镇银行的成立,加强了京鄂两地金融业交流和合作,其将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将先进的农村金融经营管理理念、制度和模式带到了试点农村地区,进一步延伸和提升支农服务的范围、领域和层次。 二.村镇银行的投资理念分析 独资还是合资    2007年1月22日国家银监局颁布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第三条为: 村镇银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村镇银行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其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村镇银行的债务承担责。 银监局为什么要规定村镇银行为独资的,这和其设置的宗旨是有紧密相连的。显而易见,这样的独资带来的好处是经营的便捷管理的一条线,股权人同债权人高度的利益统一性。但矛盾的是,北农商一直强调着自己独立法人的经济地位,也就是说他的管理经营与总行无关,只在利润上存在一定的关系,但是,问题却来了,既然存在利益的分割问题也就必然产生政策的干扰,这样独立的法人经营地位是否受影响可以想象,至于这个度是多少,想来又是一场搏弈。 很多人都担心的是,这样的劳师动众到最后会不会又是一家分行的设立。地位之尴尬也是如此,行号不明,有人提议说用总行的可以解决,但是村镇银行是与总行相独立的那么行号自然不一样,央行至今未批复,也有“借鸡生蛋”到其他银行开户所有的业务再由这个帐户结算的说法,可是由于监管、行业竞争等多方面原因这个办法肯定也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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