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的纪律.PPT

  1. 1、本文档共4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支付结算的纪律

* 第三节 结算方式的核算 汇兑 托收承付 委托收款 * 一、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商业银行将款项汇给异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 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汇入行支取现金的,应在信、电汇凭证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明“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 单位和个人均可使用 * 二、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并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 托收承付的有关规定 1.要有符合《合同法》要求的经济合同,并在合同上明确注明使用该结算方式。 3.托收承付结算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为1000元。 2.结算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者工业企业。 4.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为邮寄和拍电报两种。 * (二)托收承付的核算 1.收款人开户行受理托收承付 审核无误,登记“发出托收结算凭证登记簿”,同时将有关凭证及附件一同寄往付款人开户行。 开户行收到托收凭证及有关附件后,应当按照办理托收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审查时间不得超过次日。 收款人按签订的经济合同发货后,即可填制一式五联的托收凭证,连同发货单证或有关证明一并送交开户行。 * 2.付款人开户行的核算 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有关单证,审查无误后,在各联凭证上批注到期日及承付期限,及时通知付款人。 承付货款的方式有两种: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 验单付款: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节假日顺延)。 验货付款:承付期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 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作承付,并在承付期满的次日(节假日顺延)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主动从付款人账户内付出,按照收款人指定的划款方式,划给收款人。 * 三、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会计处理手续与托收承付基本相同 * 委托收款有关规定 1.同城和异地均可使用 2.单位和个人均可使用,不受金额起点限制 3.结算款项划回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 4.收款人凭相关收款凭证:如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 5.付款期为3天,若付款期满,付款人存款账户余额不足,即按无款支付办理,不予延期;对于拒付,银行不负责审查拒付理由 * 委托收款的会计核算 付款人开户行 借: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贷:联行科目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收款人开户行 借:联行科目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户 * 第四节 银行卡业务的核算 一、银行卡概述 银行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商业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银行卡按是否提供信用透支功能,可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 信用卡又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 三、信用卡付款的核算 特约单位与持卡人在同一银行开户: 借:吸收存款——信用卡存款——付款人户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特约单位户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特约单位与持卡人不在同一银行开户: 借:待清算辖内往来(或其他)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特约单位户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特约单位开户行的处理: * (二)信用卡支取现金的手续 1.在发卡行取款 借:吸收存款——信用卡存款——申请人户 贷:库存现金 2.不在发卡行取款 借:待清算辖内往来(或其他科目) 贷:库存现金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第一篇 商业银行会计 第七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 本章主要内容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票据结算业务的核算 结算方式的核算 银行卡业务的核算 * 第一节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一、支付结算概述 *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一)支付结算的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 (二)支付结算的纪律 1.客户的“四不准” (1)不准套取商业银行信用,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支付密码不符的支票和远期支票以及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 (2)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商业银行和他人资金; (3)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4)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 * 2.商业银行的“八不准” (1)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任意退票、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 (2)不准无理拒绝支付应由银行支付的票据款项; (3)不准受理无理拒付、不扣或少扣滞纳金、罚金; (4)不准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

文档评论(0)

xiaozu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