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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健康监护.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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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标准与职业健康监护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黄金祥 从事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师均应 熟悉和掌握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病诊断标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 2.2-2007)] 工作场所职业接触化学有害因素的生物限值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 职业病诊断标准的定义 各个国家根据其社会制度、经济(基础)条件和诊断技术水平,以法规形式规定的职业病,即为法定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中所称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诊断标准是指具有法规意义的职业病的诊断技术标准。 职业病诊断标准是以保障劳动者健康为目的,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医学科学成果为依据,由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审查批准,以特定的文件形式发布。 制定职业病诊断标准的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职业病目录》 其他 制定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科学技术依据 为标准化工作理论中提到的科学性标准应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以及要“把截至时间某一阶段为止的社会所积累的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上升为标准,并以此来指导和推动技术的发展”的概念。 制定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科学技术依据 临床资料 流行病学调查资料 实验研究资料 职业病诊断标准的适用范围 职业病诊断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接触有害的化学、物理或生物因素劳动者发生职业病的诊断和处理,非职业活动中接触有害的化学、物理或生物因素所致疾病的诊断和处理可参照执行。 当非职业接触有害因素与职业接触途径相同时,则其产生的疾病可按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和治疗。 当非职业活动中接触有害因素的途径和剂量与职业接触不尽相同时,因发病的轻重缓急和处理并不完全相同,职业病诊断标准只能参照使用。 职业病诊断标准的基本内容 职业病诊断标准通常包括前言、标准的正文和附录三部分内容。 前言应有标准的提出机构、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及标准的批准部门。如系修订的标准,则应概括叙述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地方,并列出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职业病诊断标准的基本内容 标准的正文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诊断原则、接触(刺激)反应或观察对象(如无此内容,可不写)、诊断及分级或分期标准、处理原则和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标准的附录可分资料性附录和规范性附录两类。 资料性附录主要是帮助理解标准的内容,以便正确掌握和使用标准,如标准中某些条文的参考资料以及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等,其应与标准的正文相呼应,是每个标准不可缺少的。 规范性附录主要是对标准的技术内容所作的补充,相当于技术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 职业病诊断标准的主要功能 规范职业病的诊断; 对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能在统一标准条件下得到正确的诊断,并保证诊断公平、公正; 对诊断后的职业病患者提供及时合理的治疗; 确保被诊断为职业病的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为职业病残疾等级评定提供依据。 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现状 为配合2002年5月开始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根据新颁布的职业病目录,已配套制定了诊断标准,并由卫生部批准实施。 截至2011年8月,已制定和修订的职业病及其相关标准共104个 职业病基础标准3个[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等级(GB/T16180-2006)、职业病诊断标准名词术语(GBZ/T157-2009)和职业病诊断编写的基本规定(GBZ/T 218-2009)] 职业中毒诊断标准65个 尘肺病诊断标准2个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诊断标准5个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诊断标准2个 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9个 职业性眼病诊断标准4个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诊断标准4个 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1个 其他职业病诊断准标7个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1个 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质量保证规范1个 目前一些实施已超过5年、对疾病认识有新发现或检查手段和方法上有新进展的诊断标准正在进行修订。 2006-2011年发布职业病诊断标准 共37项 修订28项 制定9项 2006-2007年发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 准 名 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GBZ3-2006 职业性慢性锰中毒诊断标准?? 2006-3-13 2006-10-1 2 GB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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