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毕业设计论文)WTO规则在我国的适用问题.docVIP

(毕业设计论文)WTO规则在我国的适用问题.doc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l 试论WTO规则在我国的适用问题 摘要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世界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最重要的产物,其拥有135个成员,是当今世界最具影响的经济联合体,也是解决世贸组织成员间贸易争端最主要的国际组织。中国经过多年的谈判,终于在2001年加入wto,成为其成员国之一。这意味着中国承诺接受wto的全部规则,并将这整套规则渗透至我国的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一深刻变化,不但使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有了新的发展方向,而且要求中国的司法职能也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以保证中国的入世承诺得以实现。本文详细介绍了wto规则的特定及各国司法实践对其适用的模式,从而探讨我国目前对wto规则的适用情况,并提出自己一些观点。 关键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适用 作者简介:杨雯,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 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入世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利益,增加了我国对外贸易的机会,享受到了贸易伙伴的优惠政策,分享了全球经济一体化带来的好处,但同时我国作为wto成员国之一必须要严格履行其条约下的国际义务,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所以,我国加入wto后,既要严格履行wto条约下的义务,又要善于运用wto规则来保护自己在贸易竞争中不受损害。 一、wto规则及其特征 wto规则是一套以条约形式出现的国际法律法规,其内容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其功能在于确定各成员国的权利与义务、行业准则及活动规范,防范和组织政府在国际贸易中对企业的正常交易的武断干涉,并建立了一套政策审议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一方面监督各成员国有关贸易的法律或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另一方面在发生争议时提供一个解决问题的渠道,为成员国的对外贸易提供平等、自由和公开的竞争环境。wto通过谈判和争端处理,使各成员国处于平等竞争的地位,用自由化的手段降低了政府的贸易保护。 总的来说,wto规则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原则,wto规则隶属于国际条约的一部分,则其对成员国必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权威性。wto规则中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带有一定的“司法机制”特点,能够保障wto规则的有效实施。 2.wto规则作为国际贸易公法,是调整成员国间宏观经贸关系的条约,目的在于约束和规范了成员国的政府行为,消除或者限制各成员国的政府对其跨国(境)贸易的行政干预,未直接确立国内的从事国际贸易的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即权利主体是各成员国政府而非自然人或法人。wto规则缺乏具体的行为准则,更多的是框架性的规范。 3.wto规则的结构比较松散,在要求各成员国遵守其共同的规则的同时,能够根据不同成员的实际情况如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结构、价值取向的不同等,灵活变动其履行的义务,包括对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区域同盟设立一定的过渡性安排,一定程度上协调了世界贸易自由与各成员国的利益。 4.wto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三位一体的功能国际组织,其本身是该贸易规则的最终裁判者,这种排他性使其独立于国内法院。wto规则是国家之间政治谈判的产物,其自身也有相应的争端解决机制,这对国内法律对其规则的直接适用产生了一定的障碍。 二、当今各成员国适用wto规则的主要模式 从当今各成员国的通常作法来看,wto规则在国内的适用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1.纳入适用,即直接适用。采用这种方式适用的国家,通常将国际条约纳入该国的国内法,承认国际条约是其国内法的组成部分,并且承认国际条约的效力高于国内法。采用这种适用模式的国家主要有法国、瑞士、荷兰、日本等。 2.转化适用,即间接适用。采用这种方式适用的国家并不是直接适用国际条约,通常是通过国内立法机关的立法将国际条约的内容转化制定为国内法,才能在国内适用。通过这样一种转化使wto规则在司法实践中更加利于运用,而不是由法院直接适用。目前,大多数的成员国都采用这种适用模式,如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 3.混合适用。即采取纳入直接适用和间接适用的混合模式。美国主要就是采用这种模式。美国宪法在原则上肯定了国际条约的地位,即与联邦法律居于同等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国际条约都能在美国国内的法律中得到直接适用。根据美国的司法实践,将国际条约分为“自动执行”条约和“非自动执行”条约两种,只有自动执行条约才能够在美国法律中直接适用,而非自动执行条约则需要通过某种立法行为才能在国内执行,这便是混合适用的典型体现。 综上所述,在比较过各国在实践中对国际条约的适用模式后,不难发现,各国的适用都不相同,没有哪种适用模式可以广泛采纳,但就起本质来说都是一样的,这些国际条约都能以种种形式得到遵守。我国在选择适用国际条约的模式时,可以综合考量现有的适用模式,不排除借鉴其他国家好的做法,但主要应结合自身实际

文档评论(0)

秦圈圈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