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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法学:国有企业债务执行探究.docVIP

(毕业设计论文)法学:国有企业债务执行探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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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13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论文 题目:国有企业债务执行探究 专 业 法学本 年 级 10秋 学 号 1032101253277 学生姓名 宋 涛 指导教师 刘 浩 论文完成日期 2012年8月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作业)课题审批表 教学单位(盖章) 专业 法学 学生类别 本科 课题名称 国有企业债务执行探究 填报 时间 年 月 日 课 题 内 容 简 介 如何执行国有企业的财产,在执行实践中一直是难点问题。本文分析了执行国有企业财产的原则、国有企业责任财产界定、以及国有企业土地、建筑物以及其它财产在具体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指导教师姓名 参加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意见 市校 审核 意见 审核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国有企业债务执行探究 【内容摘要】如何执行国有企业的财产,在执行实践中一直是难点问题。本文分析了执行国有企业财产的原则、国有企业责任财产界定、以及国有企业土地、建筑物以及其它财产在具体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关 键 词】国有企业、责任财产、执行 目 录 一、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执行中的问题 6 (一)正确认定国有企业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性质6 (二)执行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应注意的问题7 二、对已经抵押的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的执行10 (一)严格审查抵押效力,准确把握抵押无效的情形10 (二)对于抵押有效的土地使用权的处理11 三、国有企业建筑物的执行问题11 (一)国有企业建筑物的分类及性质11 (二)准确界定属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财产范畴的国有企业经营性建筑物--12 (三)对国有企业建筑物上设定的抵押应按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审查其效力--12 四、关于国有企业其他财产的执行16 (一)国有企业依法可以行使的物权,包括不动产物权和动产16 (二)国有企业享有的债权16 (三)国有企业依法可以行使的证券权利16 (四)有企业享有的知识产权17 (五)国有企业享有的股东出资缴纳请求权17 (六)国有企业享有的其他投资收益权利17 引论:问题的由来 当国有企业法人(以下简称国有企业)作为被执行对象时,执行如何准确把握,不仅需要法律知识,更需要较强的政策水平。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深入,国有企业已经从“一枝独秀”,逐步演变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大量涉及国有企业案件的执行不仅仅涉及法律层面,更多的涉及政策层面,甚至涉及社会生活稳定等多个方面;一旦处理失当,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其他案件更大。因此,厘清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关系,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做好国有企业财产执行的首要问题。其次,准确把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财产的界定,哪些应纳入执行程序执行,哪些财产排除在执行财产之外?这是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其原因主要归结为国有企业模糊的财产权属现状,其中既有体制内部深层次的原因,也有立法模糊等一系列外部原因,集中体现在国有企业的责任财产的范围在立法层面的界定。《民法通则》第48条规定,国有企业以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但究竟何种财产属于“国家授予”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对此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立法层面答案。而且,涉及到国有企业的财产和财产权利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此也未予以明确。由于立法对国有企业的责任财产范围规定的模糊,必然导致司法实践中的困惑。国有企业在其存续期间,按照法人构成理论必须具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拥有的财产是其成为法人的基础。国有企业占有、使用并获取收益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土地、房屋或建筑物、地上定着物等)、动产。国有企业占有和使用的动产,均可作为国有企业的责任财产,对此没有异议;但国有企业占有和使用的不动产,是否能够作为责任财产,实践中出现较大的分歧,有的法院甚至采取了模棱两可的立场。 一、 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执行中的问题 国有企业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依其来源可以区分为三种: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和以承租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 (一)正确认定国有企业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性质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为设定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的用益物权; “所谓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权利” “所谓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权利”。参见王利明著:《物权法研究》第409页。 本文所称“以承租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包括基于租赁、借贷、承包等法律行为而取得的受合同法保护的有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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