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具体业务处理技巧——现金业务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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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出纳具体业务处理技巧——现金业务 第一节 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原则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是存放在企业并由出纳人员保管的现钞。这是狭义的现金概念,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外币。广义的现金不仅包括库存现金,还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符合现金定义的票据。在日常工作中所采用的是狭义的现金概念。 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货币资金,虽然流动性强但也有一定的适用范围的限制,并有相应条例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现金管理就是对现金的收、付、存等各环节进行的管理,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1.收付合法原则 收付合法原则,是指各单位在收付现金时必须依照国家的财经法规办理现金收支业务。这里所说的合法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现金的来源和使用必须合法;二是现金收付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 2.钱账分管原则 钱账分管,即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一方面,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的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当然,管钱的不管账,并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账,只要其所管的账与现金及银行存款无关或不影响内部牵制的总体要求即可。如,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还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登记现金总账。 3.收付两清原则 收付两清原则,是指为了避免在现金收支过程中发生差错,防止收付发生长款、短款,现金收付要做到相互复核,不论工作忙闲、金额大小或对象生熟,出纳人员对收付的现金都要进行复核,切实做到现金收付不出差错,收付款当面点清,以保证收付两清。 4.日清月结原则 日清月结原则,是指各单位必须做到对每天发生的现金收付业务,都要记入现金日记账,结出每天的库存现金余额,并把账面现金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余额核对,保证账实相符。日清月结制度的内容包括: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检查单证是否相符,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或“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账。出纳要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并在此基础上,看看账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账所登记的内容、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账的当日库存现金账面余额。 (3)现金盘点。出纳员应按券别分别清点现金数量,然后加总,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果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如果经查明长款是因记账错误、丢失单据所致,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如果属于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一定审批手续才能作为单位的收益。对于短款,如果查明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更正错误;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检查库存现金是否超过规定的现金限额。如果实际库存现金超过规定库存限额的,则出纳员应将超出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的,则应及时补提现金。 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 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的现金管理在遵循上述管理原则外,还必须遵循以下现金管理规定,对现金进行严格有效的管理。 (一)现金开支范围 现金开支范围具体包括: (1)职工工资津贴。 (2)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 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述规定范围的款项支付均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二)收受现金范围(重点) 按照以上现金适用范围的规定,在银行开户的单位,也只有在下列范围内才能收受现金,其他收入则一律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1)剩余差旅费和归还备用金等个人的交款。 (2)对个人或不能转账的集体单位的销售收入。 (3)不足转账起点(1 000元)的小额收款。 (三)库存现金的限额 为了满足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按照规定,企业可保持一定数量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的限额是指企业根据日常开支的现金量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查,由开户银行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距离银行远近情况核定的库存现金的最高限度。其限额一般按照企业3~5天内的日常零星支出所需要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或交通不便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不超过15天的日常支出来核定。 库存现金限额经银行核定批准后,开户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每天现金的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如现金不足限额时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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