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33条)2010版GMP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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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33条)2010版GMP解读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条款内容 条款解读 第一节 原则 第38条 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新增条款 提出厂房选址、设计、建设与维护总的控制原则,防范风险的发生。 第39条 应当根据厂房及生产防护措施综合考虑选址,厂房所处的环境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 新增条款 增加对厂房选址时需要控制的原则性要求,进行风险防范 厂房选址应避免其周围环境的影响,如厂房地理位置 制药企业 所处的周边环境是否远离污染源。例如:铁路、码头 、 机 场、火电厂、垃圾处理场等等。另外,需要考虑其厂区地理位置的常年主导风向,是否处于污染源的上风向侧,避免受到污染的风险发生。 第四章 厂房与设备 条款内容 条款解读 第一节 原则 第40条 企业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当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厂区和厂房内的人、物流走向应当合理。 完善条款 在98版规范第8条的基础上,提出厂区和厂房内的人、物 流走向应合理的要求。 厂区内的主要污染风险来源是道路扬尘,尘土飞扬等风险,将增加大气中的含尘量。 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厂房建筑布局应考虑风向的影响,动物房、锅炉房、产尘车间等潜在污染源应位于下风向。 第41条 应当对厂房进行适当维护,并确保维修活动不影响药品的质量。应当按照详细的书面操作规程对厂房进行清洁或必要的消毒。 完善条款 根据原98版规范第四十八条款的基础上,提出对厂房定期维护的管理要求。 厂房维护操规程应包括定期进行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确认的要求。 第四章 厂房与设备 条款内容 条款解读 第一节 原则 第42条 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确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新增条款 增加厂房设施需要有相应的生产环境条件,以满足药品生产和贮存的要求,并保证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的性能始终得到保持。 相关的设备是对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有要求的设备,包括生产设备与必要公用系统设备,如制水机/HVAC机组等。 第43条 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能够有效防止昆虫或其它动物进入。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所使用的灭鼠药、杀虫剂、烟熏剂等对设备、物料、产品造成污染。 完善条款 在98版规范第十条款的基础上,提出在设计时需要考虑防止昆虫或其它动物进入的装置。另外,强调避免使用化学方法进行灭鼠、灭虫对产品带来的风险的要求。 第四章 厂房与设备 条款内容 条款解读 第一节 原则 第44条 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未经批准人员的进入。生产、贮存和质量控制区不应当作为非本区工作人员的直接通道。 新增条款 配合本规范的第33条的实施在加厂房设计和安装时,需要增加防止未经批准人员进入的控制要求。 另外也强调在厂房设计时,生产、贮存和质量控制区不应作为非本区工作人员的通道的要求,以防止污染、交叉污染和差错的发生。 第45条 应当保存厂房、公用设施、固定管道建造或改造后的竣工图纸。 新增条款 增加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药品生产设施的 竣工图予以保持的要求,确保竣工图的信息与现场一致,以保证设施维护、设备验证、变更控制等工作有效实施。。 第四章 厂房与设备 条款内容 条款解读 第二节 生产区 第46条 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应当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评估报告; (二)生产特殊性质的药品,如高致敏性药品(如青霉素类)或生物制品(如卡介苗或其他用活性微生物制备而成的药品),必须采用专用和独立的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青霉素类药品产尘量大的操作区域应当保持相对负压,排至室外的废气应当经过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排风口应当远离其他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 (三)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性激素类避孕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并与其他药品生产区严格分开; (四)生产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特殊情况下,如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并经过必要的验证,上述药品制剂则可通过阶段性生产方式共用同一生产设施和设备; (五)用于上述第(二)、(三)、(四)项的空气净化系统,其排风应当经过净化处理; (六)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 完善条款 本条款根据98版规范第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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