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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墅桥村地块保障性住房新建工程
工程款支付管理暂行规定
浙建集团驻余姚办事处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兰墅桥村保障房新建工程工程款及费用支付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余姚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意见,为规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款支付流程,加快流转速度,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履约要求,同时确保资金支付控制在资金预算和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工程款及费用支付管理办法。
一、工程款及费用支付的依据:
1、 业主(代建)与承包方签订的(勘测、设计、监理、检测、施工等)合同。
2、 本工程(项)计划、统计管理规定及月、周工程进度计划、统计报表。
3、 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及有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4、 单位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鉴定资料。
5、 现场实际完成设计范围内工程实物量(附照片)。
6、本月完成工程的计量
二、工程款及费用支付的程序:
1、工程款支付的程序
1)承包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填写本月完成工程量清单,每月27日—28日为代建单位接受合格的工程量清单,拖欠一次罚款1000元。
承包单位应于工程款支付的形象部位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填写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程款支付的形象部位完成后7日内为代建单位接受合格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支付证书的截止时间,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现场计量时应约请施工单位和代建单位驻工地代表和造价管理人员参加;
3) 代建单位驻工地代表接受经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支付证书并作为支付依据,不接受其他单位和人员签发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支付证书;
4)非合同内的工程计量和费用,必须按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否则不予认可;
5)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代建单位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6)代建单位代表在收到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支付证书后,应对照合同(含变更文件)仔细审查评审,无误后报代建单位领导签批,签批后确定的支付数额通知施工单位开具发票。
7)代建单位领导签批后报 余姚市房地产管理中心领导签批
8)完成签批、整理并持符合财政局审查要求的材料向财政局投资管理科提出工程款确认支付申请。
2、工程其他费用(勘测、设计、监理、检测等)支付的程序
1)承包单位应于合同约定支付前统计经代建单位代表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填写本次完成工程量清单,。
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现场计量时应约请施工单位和代建单位驻工地代表和造价管理人员参加;
3)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接受经代建单位驻工地代表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支付证书并作为支付依据,不接受其他单位和人员签发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支付证书;
4)非合同内的工程计量和费用,必须按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或协商执行,否则不予认可;
5)未经代建单位驻工地代表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代建单位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6)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在收到经代建单位驻工地代表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支付证书后,应对照合同(含变更文件)仔细审查评审,无误后报代建单位领导签批,签批后确定的支付数额通知施工单位开具发票。
7)代建单位领导签批后报 余姚市房地产管理中心领导签批
8)完成签批、整理并持符合财政局审查要求的材料向财政局投资管理科提出工程款确认支付申请。
二、工程款及费用支付的填报要求
1、工程款支付的填报
1)施工单位进度表
2)施工单位工程量计算表
3)施工单位工程款申请表
4)监理单位审核后申报支付申请表
5)浙建集团评审表及与业主确定支付数额
6)工程款支付证明
7)发票
8)浙建集团用章审批表
9)工程款支付表
10)报送市财政局签收回执
11)财政局支付工程款证明回单(转账单)
2、工程其他费用(勘测、设计、监理、检测等)支付的填报
1)进度表
2)其他费用支付证明
3)浙建集团评审表及与业主确定支付数额
4)发票
5)浙建集团用章审批表
6)其他费用支付表
7)报送市财政局签收回执
8)财政局支付其他费用证明回单(转账单)
三、工程款及费用支付的汇总与存档
各收款单位在收到工程款后七天内将收到凭据的复印或传真到代建单位,传真0574郭工收。
各收款单位应做好汇总工作,并在每半年核对一次,以确保支付款项正确。
浙建集团驻余姚办事处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浙建集团余姚办事处合同评审表 (资金支付前评审)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基本描述
质量情况:
安全情况:
进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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