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香港跟台湾地区的物业管理.doc

  1. 1、本文档共4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香港跟台湾地区的物业管理

精品资料网() 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 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 香港及台湾地区的物业管理 第一节 香港的物业管理 从发展的角度考察,香港楼宇、屋村管理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50年代,随着楼宇、屋村规模的迅速扩大和相应出现的人际关系、社会经济问题的复杂化,楼宇、屋村管理也日臻完备,日趋制度化和规范化。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香港人口不足100万,其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城市建设还比不上广州、上海,很少看到高楼大厦,房屋多属平房式建筑,即使是最豪华的“洋楼”也只有三至四屋,整幢楼房的业权仅属一个业主所有,因而楼宇屋村管理的概念尚未形成。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一方面遭到战火摧残,房屋残破短缺;另一方面有大量人口由中国大陆涌入港岛,人口剧增。到1947年底,全港人口已增至180万,1951年达200万,此后,每隔10年约增长100万,到90年代初,已近600万人。急剧增长的人口需要大批量地提供住所,于是大型楼宇应运而生,拥有百个以上单位(元)的大型“唐楼”相继推出,并由发展商分层、分单元地出售或出租。人口密集、户权分散的情况带来治安等各种问题。如何保持宁静、安全的公共环境,日益成为人们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于是,一些大楼开始聘用“看更”为居民服务,即由专人进行夜间巡逻等治安保卫工作,这就出现了楼宇管理的萌芽和雏形。 更大规模和更大型楼宇的建设出现在1953年石硖尾木屋区发生特大火灾之后。50年代初,尽管开始投建大型楼宇,但远远跟不上人口的剧增,仅有的17万间住房挤住着100多万人,仍有四分之一,约二三十万人居住在用铁皮、木板搭建在荒地或山边的简陋棚屋里,这些木屋同各种灾害结下了不解之缘。1953年圣诞节之夜,九龙石硖尾木屋区发生一场大火灾,大火从当晚九时烧到第二天上午,火势蔓延不已,使5万人无家可归,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这就迫使港方当局由政府出面大力组建一批批楼宇。为此,制定了早期的“公共房屋计划”,并设立了相应的机构。于1954年,成立徙置事务处,专门负责兴建和管理应急的徙置楼宇。继而成立屋宇建设委员会,负责建设和管理较为正规的楼宇,第一个拥有大量楼宇的屋村于1958年落成;另外政府部门工务局也兴建设备齐全的屋村,并由屋村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为筹划和管理好一批批公共楼宇和屋村,政府特从英国聘来房屋经理,至此,专业性房屋管理概念才正式引进香港。 一、香港物业管理的发展历程 从香港物业管理历史发展的进程考察,香港物业管理来源于英国,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又有所发展。英国物业管理专业产生于工业革命时期,当时,英国社会上有些热心人士兴建一些普通住宅,以低租金租给从农村迁移城市的工人家庭居住。因缺乏公共道德教育和完善的管理,在这些住宅中,经常出现严重的卫生问题、破坏建筑与设备及拖欠租金等问题,使得居住环境差,房屋业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1880年至1886年间,有一位名叫奥克维娅·希尔(OctaviaHill)的女士,在出租自己的物业后,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要求承租者严格遵守,从而改善了居住环境。为此受到英国政府有关部门重视,开始在国内普遍推行物业管理工作。 (一)香港物业管理的兴起 香港物业管理专业工作始于20世纪60年代。从60年代开始,民间发展商在香港兴建了多层房屋以单元形式出售。多层房屋管理大都交给即将退休老人负责看管。由于他们缺乏维修保养知识和防火知识,又体力不济,难以阻止某些无视公共道德的承租者对他人的干扰,致使楼宇设施缺乏保养,环境卫生恶劣,防火通道被占,隐患很大,业主权益没有保障,住房安全存在危险,这些问题受到了人们和政府立法局的关注。 由于对住房的需求量很大,单靠政府兴建大厦和屋村,缺房问题仍然严重,于是发展商也积极投资大型建筑。当第一个大型私人屋村向政府申请规划许可证时,政府一方面乐意采纳这种建屋请求,另一方面担心人口如此密集的大型屋村一旦建成,倘无良好的管理,后果将不堪设想。于是,在批准其发展计划时附上若干条件,要发展商承诺在批地契约后的全部年期内妥善管理该屋村。由此,也就出现了由发展商为私人屋村提供专业化管理的形式。 总之,60年代政府为公共屋村、发展商为私人屋村提供的专门管理,使新建楼宇有了前所未有的优良服务。 随着人口密度的增长,建筑高层和屋村规模的扩大,以及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单靠政府或开发商提供管理服务还难以适应,于是,发挥住户的自我管理、民主管理的作用,越来越显得必要。为此,香港政府于1970年制定了《多层建筑物条例》,确定业主可以“参与管理者”的身份,组织“业主立案法团”。“业主立案法团”由半数或半数以上的自住(用)业主组成,是合法的管理组织,它可以收取管理费,可以雇用员工,也可以委任专业管理公司,为大厦提供多方面的服务。这样,就使楼宇和屋村的管理更臻完善,从而进一

文档评论(0)

rachel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