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业禁止的几个问题及典型案例.docVIP

关于竞业禁止的几个问题及典型案例.doc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关于竞业禁止的几个问题及典型案例.doc

关于竞业禁止的几个问题及典型案例 竞业限制也称竞业禁止,是指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 HYPERLINK /search/result.xhtml?s=search%2Ftopp.sortBy=defaultp.jobLocationId=p.jobLocationTown=p.keyword=%C9%FA%B2%FAp.keywordType=2p.workLocation= \t _blank 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竞业限制可在一定程度上保护 HYPERLINK /hr/search.xhtml?newsType=1306keyWordHr= \t _blank 企业的商业秘密等,相对的,企业需向受到竞业限制的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本文将介绍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 ? 1、哪些人或岗位可以约定竞业限制: ?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必威体育官网网址义务的人员。 ? 2、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为多久: ? 答:最长不得超过2年。 ? 3、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确定与支付: ? 答: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补偿的标准,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4、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处理: ?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必威体育官网网址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5、关于竞业禁止的两个案例典型案例 ? 案例1: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 案情简介: ? 2008年10月,林某进入本市一家软件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工作,每月工资12000元。2010年10月,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林某在离开公司后两年内不得自营或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行业其他公司就职。”但双方在合同中对于竞业限制期内的经济补偿数额未进行任何约定。2011年5月30日,软件公司与林某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林某离开公司。2011年10月林某找到公司表示:其离职后,一直未违反双方竞业限制的约定,而公司未支付其竞业限制期内的经济补偿,故要求公司支付上述经济补偿。而软件公司表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未对竞业限制补偿金数额进行过任何约定,故,合同中有关竞业限制的约定为无效条款,因此拒绝了林某的要求。2011年11月,林某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从2011年6月起按月支付其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仲裁委经过审理,支持了林某的诉请。 ? 本案中,林某系公司软件开发人员,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对竞业限制进行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同时双方在劳动合同中虽未对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数额进行约定,但不影响竞业限制本身的效力。软件公司以合同未对经济补偿数额进行约定为由不支付林某经济补偿,依据不足,故,参照林某在职期间月工资收入的适当比例,区仲裁委支持了林某的诉请。 ? 从这个案例中,给了企业 HYPERLINK /search/result.xhtml?s=search%2Ftopp.sortBy=defaultp.jobLocationId=p.jobLocationTown=p.keyword=HRp.keywordType=2p.workLocation= \t _blank HR以下启示:首先,即使竞业限制协议中未对经济补偿数额进行约定也不影响竞业限制本身的效力;其次,实践中,如企业未与劳动者就竞业限制补偿的数额进行约定,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来处理:一是双方当事人就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形式等再次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即为补充约定,该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效,当事人均应按约定履行;二是当事人因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数额等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最后,劳动者竞业限

文档评论(0)

pengyou2017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