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研究计划(PRP)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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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研究计划(PRP)管理 办法 (修订稿,2007 年6 月1 日校教学委员会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研究计划(Participation in ResearchProgram, 以下简称PRP)”,是根据我校培养具有“宽厚、复合、开放、创新”特征的高 素质创新人才要求而制定的一项教学改革措施。为加强对PRP 项目的规范化管理, 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要求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涉及的项目经费,来源于教学行政经费划拨的专款——上海交通 大学本科生研究计划(PRP)基金。PRP 基金由教务处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为项目管理的依据,项目申请院(系)及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执行。 第四条 PRP 项目由学校和院(系)或校实验中心两级PRP 指导工作组联合管理。 第五条 项目资助对象为本校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的项目指导教师 以及参加项目研究的本科学生。 第二章 立 项 第六条 项目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申报项目每年受理两 次,申请日期为每学期的第8-9 周。逾期不再受理。 第七条 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选题符合培养具有“宽厚、复合、开放、创新”特征的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需 求,鼓励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实验和创新实践活动。申报项目应将理论教学、实 践教学和科学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开展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 新意识与能力。 2.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 具有可考核性。 3.项目申请人敬业负责、教风学风端正,对本科生研究计划和申请的研究课题 有强烈的兴趣和较深的认识,具有较强的组织与协作能力。 4.项目具有基本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 5.项目申请人为本校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的教师或一至三年级本 科学生(少数专业的四年级学生)。每位教师每期最多申报两项,同时指导的项 目一般不超过两项,每个项目参加学生不多于5 名。本科生立项必须要有中级以 上技术职称(含中级)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每位学生每期最多申报一项,每个 项目参加学生不超过3 人(含立项学生)。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一学期,少数大 型、综合性项目可申请一学年。 第八条 对于参加国内外科技竞赛特别是教育部主办的各项学科赛事予以优先支 持。在条件相当时,有科研项目支持、依托于学校科研基地和院(系)实验中心 等的申请项目予以优先支持。鼓励PRP 优秀项目开展进一步的研究探索。欢迎社 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加盟本科生研究计划,产学研结合。 第九条 项目立项程序 1. 申请人(教师或本科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本科教学信息服务网填写并提交 《上海交通大学PRP 项目立项申请表》。 2.每学期的第12-13 周,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校级PRP 指 导工作组根据评审结果及当年经费情况,择优确定支持的项目及其资助金额。 3.每学期的第15-16 周,在本科教学信息服务网公布立项项目情况,供学生选 项、报名。 第三章 学生报名 第 十 条 PRP 项目的报名对象主要为一至三年级本科生。学生自愿申请。 第十一条 学生报名程序 1. 在本科教学信息服务网查询必威体育精装版立项的PRP 项目详情。 2. 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项目,在线报名。每位学生只能同时参与一个项目。 3. 经立项人网上确认后,成为PRP 项目的入选学生。 4. 每学期结束前,在本科教学信息服务网公布新一期PRP 执行项目及其参加学 生情况。没有学生参加的项目不能启动,不予资助。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二条 项目立项后,立项人按计划实施,并为项目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由 院(系)或校实验中心PRP 指导工作组负责对项目进行日常管理,教务处对项目 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十三条 教务处按项目经费的批准额度,在项目验收结题后划拨到院(系), 立项人按项目经费批准额度向院(系)申请报销。 第十四条 项目研究经费为教学行政经费拨款。使用范围仅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 内容,主要用于购买项目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低值易耗品及小型仪器等。专 款专用,不得超出开支,不得列入学校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对没有学生参 加的项目、没有进行验收结题的项目,教务处将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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