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春浙江大学建设法与合同管理(专)离线作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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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春浙江大学建设法与合同管理(专)离线作业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建设法与合同管理(专)》课程作业 第一章 建设法规概论 基本概念 1.法规及其构成要素 答:法律法规简称法规,是由国家机关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2实施的具体行为规范。 构成要素:法律法规规定的是具体的行为,因而其表达方式必须有一个严肃的逻辑结构,任何一个法律法规都必须由假定、处理、制裁三部分组成,法学上称之为法律规范的三要素。 2.建设法规 答: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3.建设法律关系 答:建设法律关系:是指建设法律规范所确认的,在建设业管理和建设协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4.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客体 答: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客体:主体是指参加建设业活动,受建设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客体是指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 5.许可证制度 答:许可证制度:指国家为管理自然资源而规定的,要求某些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项目只有在获得国家资源管理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并遵守该许可证中规定的条件时才能进行的一种管理制度。 二、填空题 1.法是一种规范,它确定人的行为的自由程度 。 2.法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受经济基础 的制约。 3.法是人们的行为规范,它调整的是人们的 行为 ,而不是思想 或其他 非行为的东西 。 4.法的内容只能是 国家利益 。 5.法的作用是由国家确立、维护和发展社会秩序的 工具,这个工具的作用是以 军队 、 法庭 、 监狱 、等为后盾的。 6.从广义上讲,法律制度是指一个 国家法律规范 的总和;从狭义上讲,法律制度是指调整 某一类特定关系 ,规范 某一类特定行为 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7.法人是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依法独立享有 民事权利 和 承担民事义务 的组织。 8.法定代表人是指能代表法人 行使民事权利 、 承担民事义务 、 的主要负责人。 9.任何一个法律规范都必须由 假定 、 处理 、 制裁 、三部分组成,法学上称之为法律规范的三要素。 10.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 附属设施 的建筑,及其配套的线路 、 管道 、 设备 的安装活动。 11.建设行政管理关系是国家及其建设行政部门与线路 、 管道 、 设备 及有关 单位(如中介服务机构)之间发生的相应的 管理 与 被管理 关系。 12.许可是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允许特别的主体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有某种作为 权利。 13.建设法规的经济性既包括某种作为 ,也包括其生产 、 分配 、 交换 、 消费的联系性。 14.建设法律关系是指由建设法律规范所确认的在建设业管理 和建 设协作 过程中所产生的 权利 、 义务 、关系。 15.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建设法律关系产生 、 变更 和 消灭 的客观现象和 事实 。 16.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以及建设部制定 颁布,或建设部与其他 部 、 委联合颁布 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宪法 和 法律 ,在全国范围内 有效。 17.行政法规的名称可谓条例 、 办法 、 行政措施 、 决定 、 命令 、 指示 、规章 等。 三、简答题 1.举例说明法规的构成要素? 答:例如,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按法规的构成要素分析,在“总则”部分明确指出该条例所适用条件,即构成本例的“假定”要素,“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条例。”“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并明确指出该条例确定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要求做什么,即构成本条例的“处理”要素,如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和义务,明确规定允许做的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禁止做的是“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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