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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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

* 劳动法律制度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 ㈠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要求 1.劳动者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和行为能力。 ①企业法人 ②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 ③分支机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的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㈡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和义务 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②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部门责令限期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 ㈠书面形式及要求 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应于用工之日订立劳动合同 ③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例题·单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 )。  A.试用期用工  B.非全日制用工  C.固定期限用工  D.无固定期限用工 【答案】B 1.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满1年的当日已经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类型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l.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l0年的; 【注】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l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的固定期限合同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⑴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⑵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⑶劳动合同终止后一段时间后,用人单位又招用该劳动者,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特殊规定: ⑴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⑵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⑶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规定的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四、劳务派遣 1、概念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即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动者向要派企业(即用工单位)给付劳务。 特征: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 2、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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