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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仲裁裁决起诉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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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 MERGEFORMAT 3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法人代表:**,职务:总经理,联系方式: 。
被告:***,汉族,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
就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原告不服哈***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哈里劳人仲字【**】第**号仲裁裁决,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对哈尔滨市道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哈里劳人仲字【*】第*号仲裁裁决书第一项的错误裁决进行纠正,依法判令原告不承担支付义务;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哈尔滨市道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审查,做出了哈里劳人仲字【*】第*号仲裁裁决书。原告认为,仲裁裁决第一项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当撤销。理由如下:
一、原告与被告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被告在原告应聘时保证其具有相关的技术资格,出于对被告的信任,在被告未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前提下,即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提供其应聘时保证已获得的相关资质证书,但是申请人至今尚未将相关资质证书提供给原告,直至仲裁过程中被告仍称自己具有资质,同样也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具有资质,原告有理由怀疑被告根本不具备相关资质证书,被告在应聘时对原告进行了欺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规定,原被告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因欺诈而无效。
二、被告的欺诈行为致使原告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因被告不具有相关资质,不具备从事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岗位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致使原告多项工程无法竣工验收,大量树木死亡,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根据《劳动合同法》双方的劳动合同无效,原因即是被告实施欺诈的行为,违背了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此被告具有过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的规定被告的欺诈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原告有权要求过错方即被告其承担赔偿责任,但在仲裁裁决过程中仲裁委员会对此点并未给予考虑。被告的欺诈行为不仅使原告遭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原告还要向被告支付其全部的工资。在仲裁裁决过程中原告已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相关此点抗辩,但仲裁委员会对此并未予考虑。
三、原告遭受经济损失数额超过劳动者工资
因被告无相应资质,致使原告遭受 损失,损失数额高达 元,损失数额远超过了被告工资。
四、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系伪造
哈里劳人仲字【*】第*号仲裁裁决书所依据的唯一证据即被告提供的工资明细。而原告公司的工资明细均为财务人员制作并存档,且记录的是全部员工整体的工资明细,在仲裁过程中被告向仲裁委员会提供的工资明细仅有被告及被告所招用的部分技术人员相关工资记录,并擅自用代为保管的公司公章盖章,盖章并无原告授权。很明显该证据系被告所伪造。
综上所述,仲裁裁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原告因被告的欺诈行为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因被告的欺诈行为遭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等因素在仲裁裁决中均未予考虑,且仲裁裁决依据唯一的证据系被告伪造。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支持原告诉求。
此 致
***人民法院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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