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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十大法治新闻人物 赵玉中,男,48岁,安徽人,律师 【推荐理由】他认真履行法援职责,他是一位真正的律师,他抵抗住种种威胁和诱惑,努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他用真情和爱心谱写了一曲曲法律援助的动人乐章,他的坚定使“公共利益”这样的概念有了事实的血肉,得以如此真实地诉说。 【事迹简介】赵玉中,安徽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8年来接访一万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0多件,胜诉率达98%。与众多的热门岗位相比,法律援助被很多人视为“冷门”,但在这个“冷门”岗位,赵玉中的执着坚持与默默奉献,让“冷门”变成了社会关注的“热门”。赵玉忠,这个名字成为巢湖百姓,尤其是贫弱、伤残者相互传递诉求法律公正的“爱心名片”。 * 代理伦理:律师-委托人关系的建立和终止 律师受理案件必须办理如下手续: 1、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 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 3、开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由律师呈交办案机关 【律师受理刑事案件】分阶段办理委托手续;也可以一次性签订委托协议,但分阶段签署授权委托书。 【法律援助】 * 代理伦理:代理范围和权限划分 清晰的代理范围和明确的权限划分至关重要 一、代理范围 1、代理目标 2、实现手段的确定 二、代理权限 程序法和实体法两方面的委托权限 如需特别授权,应事先取得委托人的书面确认 【民诉法】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 代理伦理:代理权限划分 【民诉法】第六十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律师办理民事诉讼案件规范》第10条第2款(三)项】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应当记明具体的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权限应注明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和上诉,转委托,签收法律文书,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 代理伦理:委托的变更、解除与转委托 一、委托的变更 发现委托人所授权限不适应需要?及时告知委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或办理相关的授权委托手续之前?只能在授权范围内活动 二、委托的解除 在委托权限内完成了受托事务?及时告知受托人 明确解除委托关系后?不得再以被委托人名义活动 三、转委托与委托人的更换 1、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委托。 2、接受委托后出现突患疾病、工作调动等情况,需要更换律师的,及时告知委托人?同意更换的,律师之间要及时移交材料,并通知律所办理相关手续。 3、非经委托人同意,不能因为转委托而增加委托人的经济负担。 * 代理伦理:律师-委托人关系的终止 一、自然终止:委托事项办理完毕 二、法定终止:在法定的情况下,可以或者应当终止 (一)律师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律师法(2007修订)】第32条第2款: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 律所应终止代理的事由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07条 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律师事务所应终止其代理工作: (一)与委托人协商终止; (二)被取消或者中止执业资格; (三)发现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  (四)律师的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代理;  (五)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 律所可以终止代理的事由 第110条 出现下列情况时,律师可以拒绝辩护、代理:   (一)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   (二)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的目标的;   (三)委托人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并且已经合理催告的;   (四)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   (五)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   (六)其他合法的缘由。 * 代理伦理:律师-委托人关系的终止 一、自然终止 二、法定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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