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特许使用权的类型化探究-云南大学学报.PDF

水资源特许使用权的类型化探究-云南大学学报.PDF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水资源特许使用权的类型化探究-云南大学学报

法 学                                    水资源特许使用权的类型化探究 柳立业,王灵波 [苏州大学,苏州 215006] 关键词:水资源特许使用权;取水权;使用水域从事养殖和捕捞的权利;水体排污权 摘 要:“水资源特许使用权”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基于特定的相对人的申请而授予该相对人以继 续且排他性地占有一定水资源的权利。本文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探讨水资源特许使用权类型化的标 准,并从理论应然的高度检讨取水权、使用水域从事养殖和捕捞的权利以及水体排污权三类水资源特 许使用权的立法实然现状。 中图分类号:D92265,D922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11(2013)03-0080-08 的体系,才能更好地实现水资源特许使用权的 一、水资源特许使用权 类型化。我们认为,应当以是否经过特别法特   类型化的基本标准 许作为形式标准,以经特许后特许权人取得之 权利本身是否具有直接支配性、排他性、处分   水资源特许使用权是指水资源主管机关通 性、持续性作为实质标准,来建立水资源特许 过特别法的特许形式,为特定相对人在法律调 使用权体系,并在体系化的基础上实现其类型 整下的特定的水资源上设定的使用权利,特定 化。仅有特别法特许之形式,却没有特许权之 相对人经主管机关特许后即取得对特定水资源 支配性、排他性、处分性、持续性的实质内容, 继续占有使用,并且排除他人使用的特许使用 不能成立水资源特许使用权;仅有权利的实质 权。取得特许使用权之特定相对人称为特许权 内容,却无特别法之特许,也不能构成水资源 人。从这一概念可以概括出水资源特许使用权 特许使用权。形式与实质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的构成要素:水资源特许使用权是在现行法调 目前,从我国对水资源立法的现状来看,要么 整下的水资源设定的权利,水资源特许使用权 欠缺形式的法律要求,要么缺乏权利的实质内 必须经过特别法设定特许,特许权人享有直接 容。这就直接决定了水资源特许使用权之体系, 支配特定水资源的权利,以及享有排除他人使 不是一成不变的封闭性体系,而必须是一个开 用的权利,水资源特许使用权通过期限制度来 放性的权利集合,其体系会随着经济、社会、 保障其长期的稳定性。水资源特许使用权在水 法制和文化的发展而发展,并随着制度的完善 资源权利体系和行政法体系中具有应然的法律 而逐渐丰富。因此,会不断地出现以水资源特 地位。水资源特许使用权乃为公法上的权利, 许使用权为基础的新型权利。当然,水资源特 接踵而来的问题,是 “究竟有哪些类型的水资 许使用权体系的非封闭性,并不意味着其概念 源特许使用权?”即水资源特许使用权自身的体 是不确定的,相反,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是 系应由哪些权利构成?显然,对这一问题的回 明确而具体的。正是在这明确且具体的概念中 答有赖于明确地建立水资源特许使用权体系的 才能稳定地建立起水资源特许使用权的体系。 标准。只有建立在科学、明确的标准基础之上 也正是如此,界定水资源特许使用权是建立其 收稿日期:2012-03-02 作者简介:柳立业,男,苏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王灵波,男,苏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行政许可中特许权的特权属性与制度的构建研

文档评论(0)

210519478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