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00453复习资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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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00453复习资格

试论高等院校取消对“在校期间结婚的学生予以勒令退学处分”的规定的理由。 国家教育权力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我国教育立法权限是如何划分的? 我国现行学制系统中各个阶段教育的发展方向。 现行我国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有哪几项主要内容? 法律在组织和调控教育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第一章 绪论 教育法——界说为调整国家行使教育行政权力和公民行使受教育权利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外教育立法的发展阶段。8 1、零星立法阶段。文艺复兴以后 2、专门对普及义务教育进行立法的阶段。1850年以后 3、广泛进行教育立法阶段。1900年以后 4、教育的综合法治阶段。1945年以后 健全的教育法制应具备的基本特征是什么?22 1、有完善的法制保证教育的地位作用。 2、有完善的法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全面发展的权利。 3、有完善的法制保障学校的教学环境和教学秩序,改善办学条件,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4、有完善的立法制度和完备的教育法规体系,保证有法可依,使其发挥调节作用。 5、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6、有完善的法律监督制度。 7、有与现代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文化。 第二章 教育法的原理 教育法的公定力——教育法所规定的事项,是表达国家对于教育的要求和意志的,为此,该事项具有公认而确定的效力,即公定力,他人不得自行否定其效力。这与民法、刑法比较,是截然不同的。民法和刑法一般都涉及当事人的双方,如原告和被告双方,最后依据民法、刑法裁决。教育法则不然,它所规定的大多数法律关系,在当事人之间一般都具有不对等性,也就是说,不论这种关系的对方意见如何,只要国家机关依法下达了指示或命令,这种法律关系就形成了,关系的相对方就必须履行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任何个人无权否定教育法规定的法定效力。 法律关系——就是由法律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在教育法之上为什么不存在统一的法典?26 教育法的特点?26 1、形式上的特点:①在教育法之上不存在统一的法典;②教育法极富于变动性。 2、内容上的特点: ①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②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强制性;③教育法解决纠纷的手段也不同于其他法律。 教育法的基本功能?28 1、通过教育立法确保国家教育政策的有效实施和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 2、通过教育立法实现教育行政管理的有序化、科学化; 3、通过教育立法建立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活动的法律支撑体系。 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32 试述教育法律关系的基本特点。37 教育行政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教育行政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试论学校与政府法律关系中各自的权利。40 教育法的法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位条例;6、政府规章 宪法中关于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53 简述教育法有关奖惩的规定。(《义务教育法》第14条规定:“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国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改善教师的物质待遇,对优秀的教育工作者给予奖励。”这是奖励规定;惩罚规定:“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七章罚则,对种种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有关人员,规定由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依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61 教育法律体系的概念?63 我国当代教育法的体系结构。63 第三章 教育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我国的立法程序。72 1、法律议案的提出 2、法律草案的审议 3、法律的通过 4、法律的公布 法律实施——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团体和广大公民在自己的实际活动中使法律规范得到实现。76 法律规范可分为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教育法实施的基本形式?76 法律的适用和法律的遵守。 法律适用(狭义)——专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我国教育法有效实施的必要条件是什么?79 首先,应加强对公民进行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受教育权利意识的教育,使公民懂得,受教育权利的保障,仅有法律还是不够的,还有赖于社会对教育法的遵守才能实现。 其次,法律能否得到遵守,还在于法律是否有实效性。法律只有严密、完备,具有可操作性,才会体现它的法律效力。 再次,法律能否得到遵守,还在于执法是否有严肃性。 总之,只有加强守法教育,加强法律的实效性和执法的严肃性,教育法规才能真正发生法律效力,才能真正得到普遍的遵守。 我国教育法监督的主要内容。82 1、权利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 3、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 4、执政党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四章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与企业组织的主要区别。89 1、学校的设置目的不同于企业。 学校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企业是营利。 2、学校的经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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