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妊娠期应尽量避免使用的抗菌药物 (3)甲硝唑:其抗菌机制不明,对厌氧菌、原虫、阿米巴和毛滴虫有效,有研究表明在啮齿动物大剂量应用有致癌作用,但在其它动物模型尚未见致癌作用,故妊娠期使用甲硝唑争议较大,多数学者主张在妊娠头3个月内不要轻易使用,有应用指征时可在孕中、晚期使用,该药为FDA的B类药。 妊娠期应尽量避免使用的抗菌药物 (4)抗结核药:异烟肼通过胎盘,并有严重的肝损害及神经系统毒性,大鼠和家兔的实验证实可引起死胎。乙胺丁醇在动物实验也表明有致畸作用,但在人类未得到证实,故孕妇仍应慎用上述两药。 (5)万古霉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来杀菌,为窄谱抗生素,属于FDA的C类药,过去认为该药有潜在的肾毒性和耳毒性,现有争议。 妊娠期禁用的抗菌药物 该类药物有明显的毒性和明显的致畸作用:(1)氯霉素类:为广谱抗菌药物,在体内与葡萄糖醛酸结合由肾脏排出,该药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胎儿、新生儿由于肝酶系统不健全,肾脏排泄功能弱,易引起药物蓄积,可使新生儿出现“灰婴综合症”,表现特有的带灰色紫绀、呼吸困难、呕吐、厌食、腹胀,以致出现循环衰竭,病死率很高。属于FDA的C类药。 妊娠期禁用的抗菌药物 (2)磺胺类:为广谱抗菌药物,易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与胎血中胆红素竞争血浆蛋白结合点,使血浆游离型的胆红素增多,该胆红素脂溶性强,易通过血脑屏障渗入脑内引起胎儿脑损伤或新生儿黄疸。 妊娠期禁用的抗菌药物 (3)四环素类:为广谱抗生素,能经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对胎儿致畸,孕早期使用能使胎儿四肢发育不良或小肢畸形,孕中期可致婴幼儿乳齿黄染或牙釉质发育不全,影响恒牙发育,易患龋齿,孕晚期使用可致母体肝、肾功能受损,出现急性坏死性脂肪肝及肾功能障碍,有四环素、金霉素、强力霉素等,属FDA的C类药。 妊娠期禁用的抗菌药物 (4)抗结核药:利福平,该药能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在胎儿体内消失速度较母体慢,长期用药将产生蓄积,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在妊娠头3个月内禁用。 (5)抗真菌药:酮康唑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证实对胎仔有致畸作用,孕期禁用;灰黄霉素-连体双胎,禁用。 (6)依托红霉素:为大环内脂类抗菌药物酶化物,因会导致孕妇肝内胆汁淤积综合征和肝脏受损,故孕期禁用。 妊娠期禁用的抗菌药物 抗寄生虫病药 1)替硝唑、甲硝唑有争议:动物致畸,临床未 证实,孕早期不用为宜,孕中、晚期可选用。 2)奎宁致畸,禁用; 3)氯喹抗疟作用利大于弊。 其他 维生素A,大剂量有致畸作用 口服避孕药:X(非计划妊娠时) 酒精:D/X 吸烟 局部用真菌药,如克霉唑栓、咪康唑栓等,最好不要在孕期头3个月内阴道使用,因为这时胚胎还未发育完全,容易引起流产,妊娠后期使用比较安全。 总之,妊娠合并感染性疾病需用抗菌药物时,医生应权衡抗菌药物对胎儿的可能危害及母体的治疗作用,用药前了解清楚孕周,严格掌握适应证、剂量、用药时间,尽量选用B类药,少用C类药及对孕妇、胎儿安全性不确切的新药,不用D类或X类药。 小结 谢谢! 妊娠期用药的基本原则 .正确选择对胎儿无损害而又对孕妇所患疾病最有效的药物。 2.能用一种药物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疗效肯定的老药就避免用尚未确定对胎儿有不良影响的新药,能用小剂量药物就避免用大剂量药物。 3.孕妇出现紧急情况必须用药时,也应该尽量选用确经临床多年验证无致畸胎作用的A、B类药物(A类药物使用安全,对母体及胎儿健康无不良影响)。 4.根据孕周大小即胎儿所属发育时期考虑用药,如孕3个月以内是胎儿器官发育重要时期,用药要特别慎重,可以推迟治疗的,尽量推迟到这个时期以后。 5.根据药物对胎儿影响程度不同,从选择对胎儿影响最小的药物用起。如孕妇合并甲亢,选药先后顺序为:镇静剂(安定)、β受体阻滞剂(氨酰心安)、抗甲状腺代谢药(丙硫氧嘧啶)。 妊娠期用药的基本原则 6.孕期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用药,包括保健品。香港地区曾有报道:人参的主要活性成分人参皂甙对大鼠胚胎有致畸作用,建议妇女在妊娠前3个月内慎用人参。国外报道:甘草能刺激孕妇体内制造前列腺素,可使孕妇早产,孕早期慎用。 7.为防止药物诱发胎儿畸形,在妊娠前3个月,以不用C、D类药物为好。在妊娠3个月后使用C类药时也需权衡利弊,确认利大于弊时方能应用。一般情况下D类药物在孕期禁止使用。 8.孕妇在抢救、特殊情况下使用C、D类药时,应给予“警告”。如血清制品引起的过敏性休克,给予葡萄糖酸钙(A类)、扑尔敏(B类)无效时,只好使用异丙嗪(C类)、地塞米松(D类)等药物,这样才能有效控制病情。还有孕妇合并癫痫的抗癫痫治疗用药(D类),孕期癫痫频繁发作本身对母体和胎儿损害很大,所以为控制癫痫发作只好用药;但使用剂量要调节至控制病情发作之最小剂量。孕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