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市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doc

延寿市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doc

  1. 1、本文档共2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延寿市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

延寿县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 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细则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农业建设,以政府推进和产业化经营为动力,以水稻标准化生产为重点,强化全程监控,实现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监督管理制度化,为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提供优质原料,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县域经济发展。 工作目标 (一)在全县8个乡(镇)、51个村、18623个农户,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50万亩。每个示范乡(镇)建设1-2个标准化核心示范村,标准化覆盖率、入户培训率、简明手册入户率、投入品经营档案管理、生产档案管理均达到100%。实现产地环境无害化、基地建设规模化、生产过程规范化、质量控制制度化、生产经营产业化、产品流通品牌化。 (二)全县绿色食品原料(水稻)生产加工企业发展到16家,绿色食品水稻产品认证数量发展到23个,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为16家绿色食品企业提供了优质原料,带动全县绿色食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基地水稻单产提高5%,销售价格增长5%,绿色食品水稻销售收入提高10%,农户亩均增收50元以上,促进新农村建设,推动绿色食品水稻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市场化发展,全面拉动县域经济发展。 (四)加大推介力度,全年组织企业参加农博会、绿博会3次以上,在国家刊物发表2篇宣传报道,省级刊物发表4篇宣传报道,扩大全县绿色水稻产品的市场知名度。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的原则。基地建设由县政府组织实施,基地单元乡(镇)、村、农户为建设主体。基地建设依托龙头企业,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管理模式,建立稳固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化经营。 (二)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化发展”的原则。通过加大劳动力转移力度,使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不断扩大基地农户标准化种植规模,推广优质高产水稻品种,实行“一村一品”、“一片一品”规模化种植。 (三)坚持“认证对接,规范化管理”的原则。搞好绿色食品产品认证对接。基地原料产品可以作为绿色食品加工企业的原料,在使用经认证的绿色食品标志的同时,还可登记备案使用本产品来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字样。未经认证的基地原料产品包装上不可以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四)坚持“政府引导,多元化投入”的原则。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基地农户投入为主体、龙头企业和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制度。 (五)坚持“集约高效,生态化发展”的原则。把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同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以及全县绿色农产品基地发展总体规划合理有效结合,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四、基本条件 (一)基地县政府、乡(镇)和村都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和绿色食品工作,对标准化生产有规划、措施和经费保证。 (二)基地环境符合NY/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要求,基地内无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等污染源。 (三)基地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较快,绿色食品产品和龙头企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基地水稻生产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健全。 (五)基地农户具有建设标准化基地的愿望和要求。 五、基地建设要求 (一)建立综合协调的组织管理体系 1.成立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由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以政府文件下发各基地单元乡(镇)。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统一指导和协调基地建设工作,能实际有效运行并召开三次以上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基地建设工作。 2.下发基地建设管理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和基地管理办法,以文件下发各基地单元(乡、镇、村)。 3.设置县基地建设办公室。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基地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农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基地技术服务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并具体承担基地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基地办职责明确,建立健全基地建设《生产操作规程》、《基地及地块分布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田间生产管理记录》、《绿色食品生产者使用手册》、《基地生产管理制度》、《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技术指导和推广制度》、《培训制度》、《基地环境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包括检验检测制度)》、《订单合同或标准化生产收购协议》、《基地环境质量监测及现状评价报告》、《基地标识牌设计样》和《基地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基地办配备三名专职人员,具体承担基地技术指导和生产管理工作。 4.设立乡(镇)和村级基地办。基地建设乡(镇)和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基地单元乡(镇)要明确由主

文档评论(0)

l21532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