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大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docVIP

浙江农林大学大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doc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浙江农林大学大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PAGE —PAGE 8— 浙江农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高教[2000]9号)、《浙江农林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十二五”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大型仪器设备是指学校经费购置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单价在十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其他用于办公、经营等大型仪器设备不包含在本管理办法范围之内。 第三条 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与管理,由学校层面统筹规划,合理配置,避免重复,发挥效益。大型仪器设备本着“专管共用,资源共享”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向校内外开放使用。 第二章 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成立新购大型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组,由相关专家、职能部门、申请部门人员组成,对大型仪器配置进行论证。 第五条 大型仪器设备日常管理工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 处(以下简称“设备处”)负责 ,具体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评审、监管、评估、咨询、调配等工作。 第六条 各学院、实验中心(室)为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单位;主管副院长、实验中心(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章 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 第七条 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加强跨学科、高层次硬平台建设,围绕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等制订科学的配备方案,凡列入学校采购的大型仪器设备,在项目申报或立项采购计划前,须进行联合评议,逐步做到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合理布局、提高使用效益。 第八条 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 申购单位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 2. 按拟购大型仪器设备的金额分级评议及审批。 (1)单价在10万元(含)—30万元(不含)的大型仪器设备,由相关学院(单位)组织联合评议组进行论证,报设备处审批。 (2)单价在3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由学校组织联合评议组进行论证,报主管校长审批,其中100万元以上特大型仪器设备还需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第九条 经批准的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项目,由学校采购部门按照经费主管部门审批后下达的采购计划,根据学校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采购。 第四章 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 第十条 大型仪器设备到货后,应按时进行验收。国产设备一般应在到货后一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并进行验收,进口设备应在到货后三个月内完成,采购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验收。 第十一条 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由设备处组织的验收小组按照验收基本程序进行。验收小组成员应包括熟悉该类仪器的专家和用户单位有关人员。 第十二条 大型仪器设备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流程,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大型仪器的采购档案应归档保存。档案中申购书、可行性论证与审批报告、有关批准文件、订货合同、验收报告、付款记录、索赔往来公函及结果记录等由设备处负责收集整理;开箱验收记录、发票和其他收据的复印件、固定资产建帐凭证(进口设备还应有商检部门的商检报告书)、仪器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等全套随机资料、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与维修记录归档等由使用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保存。 第十四条 大型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凭发票等相关材料,按相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五章 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与处置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由设备厂家(新购置设备)和各学院、实验中心(室)负责,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颁发“浙江农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和“浙江农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人员上机证”。 第十六条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办法,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和标定,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转并发挥效益。 第十七条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 制定并执行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认真做好使用、维护和维修记录,并按学校的要求及时上网发布仪器设备的相关信息。 2. 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校验或标定。在熟练使用仪器设备已有功能的基础上,开发新功能,使仪器设备发挥最大效益。 3. 做好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参与使用收费标准制定工作,努力做好对校内外的服务工作。 第十八条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如需上机操作,须经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同意或配合下方可持证上机操作。反之,造成大型仪器设备受损或性能下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大型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管理人员(或当事人)要及时做出详细的记录,明确事故责任,并报告学院和设备处,及时组织修复。 第二十条

文档评论(0)

jixujianchi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