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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6年度归档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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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6年度归档文件
整理工作的通知
滨州工业园区,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各单位2016年度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实现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现将2016年度归档文件整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电子文件归档与整理规范》、《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等要求,根据新形势下单位工作实际,收集单位2016年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各类文件材料,包括文书、科技、专门(会计、人物、专业)、照片、声像、实物、电子以及政府公开信息、资料等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做到应归尽归,应收尽收。文书档案要同时实现全文数字化。
二、时间安排
2016年度立档工作于4月3日开始,各单位档案管理员应携收集齐全的档案资料到滨城区档案馆立档室,分时间段、分组集中进行整档立档,力求做到档案分类科学、文件排列有序、档号编制规范、检索体系完备。归档整理工作应在5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分组安排详见附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区档案局,联系电话:8155907 8155908 8155998。
三、检查与通报
6月份开始,滨城区档案局将对2016年度归档文件整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由区委办公室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各单位档案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据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第30号令《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行执法监督处理。
附件1:归档文件整理分组表
附件2:归档文件整理注意事项
中共滨城区委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附件1:
乡、镇、街道归档文件整理分组表
负责人
时间安排
单 位
韩 冉
周 瑞
安 津
4月3日--4月15日
秦皇台乡 梁才办事处
市中办事处 滨北办事处
彭李办事处
张 敏郭 宁
王雪微
4月3日--4月15日
市西办事处 北镇办事处
杨柳雪镇 市东办事处
三河湖镇
区直单位归档文件整理分组表
负责人
时间
安排
参 加 单 位
韩 冉
周 瑞
安 津
4月17日
至
4月28日
滨州工业园区 区委办 政协办 纪 委 政法委
检察院 司法局 工 会 法制办 机关工委 质监局 烟草公司 文化执法局 文化旅游与新闻出版局
5 月2日
至
5月12日
经信局 畜牧局 爱卫办 粮食局 人保局 编 办 扶贫办 工商联 交通运输局 发改局 外事办 金融办 610办公室
5月15日
至
5月26日
民宗局 国税局 建设局 广电局 团委 统计局 民政局 房管局 商务局 商业集团 安监局 政务服务中心
郭 宁
张 敏
王雪微
4月17日
至
4月28日
区府办 人大办 组织部 宣传部 文明办 统战部 老龄办 物价局 妇 联 林业局 农业局 财政局 老干部局 红十字会
5月2日
至
5月12日
水产局 蔬菜办 农机局 党 校 水利局 残 联 党史办 史志办 地税局 农开办 科技局 科 协 地震局
5月15日
至
5月26日
信访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油区办 供销社 审计局卫计局 教育局 体育局 工商局 服务业发展局
食药局
附件2:
归档文件整理工作注意事项
为保证归档文件整理质量,方便今后查找利用,各单位在收集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第八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要求进行,务必保证需归档文件材料不缺少,做到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排序合理、编目规范。对材料不全、排序不合理、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单位将不予接收。
机关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本年度在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具有利用价值、凭证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特别要注意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的收集。结合近年来单位立档过程中较频繁出现的材料,现将需永久和定期保存的材料归纳如下:
需要永久保管的文件材料主要有:(排序时按照1-12条顺序排列)
1、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的记录;
2、本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
3、年度工作总结、计划、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
4、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5、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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