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互联网法制问题的研究.docVIP

互联网法制问题的研究.doc

此“司法”领域文档为创作者个人分享资料,不作为权威性指导和指引,仅供参考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互联网法制问题的研究

互联网法制问题的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互联网技术也得到了飞速的进展,互联网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工作方式,在互联网广泛应用的背景下,我国互联网法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我们需要加强对互联网的法律研究、提高立法水平,不仅要对网络内容进行法制化管理,而且应该对互联网普法教育进行积极的宣传,只有这样才能帮助我国互联网法制管理工作走出目前的困境。本篇文章主要围绕我国互联网法制管理工作展开分析,探究其现存问题并且制定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互联网法制管理;现状问题;完善;创新   1.引言   互联网这一全球信息系统有着信息量巨大、信息流动速度极快、信息形态多样性等明显的特征,这也使得互联网的监控工作存在着很多的难题,互联网法制体系的构成十分复杂,在当今新形势背景下,对互联网法制管理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我国互联网法制管理应该引进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促进法制在我国互联网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从而提高法制管理工作效率。   2.互联网法制管理的特征   目前,互联网这一高效的、开放的传播方式,逐渐代替了传统媒体的作用,互联网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互联网的法制管理工作的特征有:   2.1公法、私法的结合体。   由于互联网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十分复杂,它包括因互联网应用而产生法律关系的所有参加者,它既包括权利主体、又包括权力主体。因此说,在互联网的应用过程中,既有私法关系(比如说电子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关系),又有公法关系,互联网法制管理工作应该既遵循私法又遵循公法。   2.2兼顾实体法、程序法。   互联网应用中遵循实体法可以确定互联网法律关系主体,比如说使用电子商务立法来明确网上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行为效力。此外还需要程序法的保障,来实现相关权利、规范对应的义务责任等。因此说,互联网法制管理应该做到兼顾实体法和程序法。   2.3成文法为基础,兼具判例法。   随着时间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也得到了飞速的进步,仅靠成文法已经不符合实际需求。世界各国都使用司法判例方式推动互联网的发展,可以有效的规制互联网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因此,在互联网法制管理工作中,除了重视成文法以外,还应该使用私法判例方式,推动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3.我国互联网法制管理工作现状问题   3.1对法制管理的认识不够。   近年来,我国网民群众对互联网法制管理工作的认识并不够深入,网民的法制观念普遍薄弱。互联网发展初期时,多数网络使用者仅重视互联网信息传播的自由性,全力反对政府的各种法制管理工作,认为互联网应该本着“无法律、无国界、无法管制”的原则。现今互联网中也是充斥着大量的不良信息,网民群众对于这些不良信息有很高的宽容,甚至对互联网的法制管理工作持有反对态度。   3.2立法水平较低。   目前,我国互联网法制管理工作在立法方面也存在着多种问题。第一,法制建设的速度缓慢,我国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多是针对20世纪末、21世纪初时期制定的,部分是在这些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增补了些新内容,这些法律法规对于目前我国互联网发展现状来说,是十分落后的。第二,立法层次较低。我国互联网法律法规大多是直接由部颁行政规章以及下属机构颁布的大量文件,大多是管理方法、条例等,但是人大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法规极少,这就说明我国互联网法制管理工作无论是从立法方面,还是从管理方面,力度都还较小。   3.3法制内容的可操作性低。   我国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内容方面,存在着操作性差的问题,有些法规内容甚至相互矛盾。比如说对于网上侵犯名誉权这一行为,有多条法律规定都明确指出禁止他人利用各种非法形式对他人人格名誉权进行侵犯,但是对于这一违法行为并没有制定相应条款,这就使得法制管理工作受到很大的限制。此外,一些网络法律的制定不够细致,自由度过高,缺乏统一的标准使得操作性很差。   4.解决互联网法制问题的对策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法制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完善的网络法律体系来说,我国互联网法制工程依然很艰巨,我们应该不断完善互联网法制体系。   4.1增强网民的法律意识。   互联网法制管理教育的主要对象就是广大网民群众,只有不断提高网民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对法律有更深一步的了解,网民才能从自身做起不断规范自身行为,并且能够及时指出一些违法的行为。此外,为了有效的增强网民的法律意识,法制教育者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形式,激发网民群众对此的兴趣,这样以来可以很大程度上改变传统教育模式中的弊端,提高法制教育工作的效率,从而真正提高网民的法制意识。   4.2提高网络执法力度。   法律的威慑力并不仅仅在于其严厉性,而在于其执行的过程,我们应该不断加强互联网法制工作的执行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bokegood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