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诉状-物业纠纷.docxVIP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民事上诉状-物业纠纷

第 第 PAGE \* MERGEFORMAT 4 页 共 NUMPAGES \* MERGEFORMAT 4 页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出生日期 ,汉族,住 。 被上诉人: ,住所地: 。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 纠纷一案,不服 市人民法院于 作出的 号民事裁定书,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依法撤销 号民事裁定; 案件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上诉人作为 的业主,本案所争议的事实是1、业主委员会在2017年第1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过程、2017年3月31日形成的《关于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的公告》是否严重违反《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和美家小区议事规则》规定;2、2017年3月31日形成的公告是否侵害了业主的实体权益以及程序权益,业主大会作出决定程序是否遵循《物权法》第76条第2款、《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所规定的参会人数以及同意人数双过半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的纠纷是业主认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撤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的纠纷。《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其归属于第三部分物权纠纷项下的第二级案由所有权纠纷内。此外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对该类纠纷处理的法律适用为《物权法》第75-78条,《物业管理条例》第8-1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2条的规定。 上诉人依法业主撤销权的法律依规同样清楚明确,《物权法》第七十八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五款都赋予了业主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时,请求法院撤销的诉讼权利。 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法院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下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意见(试行)》)第三条驳回上诉人的起诉,适用法律明显错误。 两者所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完全不同。 上诉案件为业主撤销权纠纷,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意见(试行)》所适用的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其归类于《民事案由规定》第四部分合同纠纷第三级案由“服务合同纠纷”内。 适用的主体完全不同。 业主撤销权纠纷原告主体为小区的业主,被告为业主大会或者是业主委员会。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意见(试行)》第一条就明确了意见适用范围,即“本意见所称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是指物业服务人与业主方因物业服务合同而发生的有关民事纠纷。本意见所称的物业服务人,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物业管理人”。简言之,诉讼产生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方当事人为物业服务人,另一方当事人为业主或业主委员会。 一审法院未完整引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意见(试行)》第三条内容,同时亦是错误理解该条文。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意见(试行)》第三条全文如下:因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召开、选举、表决等属于业主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而发生的纠纷,不属于本意见所称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因此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但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裁定书中,一审法院删掉了该条文的但书部分,业主的撤销权的诉讼权利已有《物权法》、《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等实际赋予,一审法院无视该条但书部分,驳回上诉人的起诉属断章取义,法律适用错误。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召开、选举、表决等属于业主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而发生的纠纷,当然不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而属于业主撤销权纠纷解决的情形。因此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任一方提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召开、选举、表决的纠纷,法院都不应处理。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意见(试行)》不能作为一审作出民事裁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意见(试行)》不属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能成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得制定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通知》(法发【2012】2号)第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解释。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地方人民法院一律不得制定在本辖区普通适用的、涉及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等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制定的

文档评论(0)

zhengshumian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