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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期末复习提纲.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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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期末复习提纲

商法 简答题 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表明“汇票”字样 无条件支付委托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保险在那些情况下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1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3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5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6 .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履行了赔偿责任后,在法定期限内,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7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8 .人身保险合同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超过二年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故意不告知且影响保险合同订立 解除+不陪+不退 重大过失不告知,且影响保险合同订立 解除+不陪+退费 谎报保险事故 解除+不陪+不退 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解除+不陪+不退(有例外F43) 虚报保险事故 虚报部分不陪 注意:第十六条事前告知义务所规定的除斥期间和最长保护期。 票据背书的法律后果 商法的特点 商法兼具功法和私法的特性。 商法以促进和保护商事交易中的利益实现为主旨,具有营利性。 适应商事交易现代化、科技化的要求。 商法适应商事交易国际化的要求。 组织法与行为法相结合。 维护交易安全的体现 减少和消除商事交易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交易行为的法律效用和法律后果的可预见性。 强制主义,是指国家通过商法公法化手段对于商事关系是以强制法规则。 公示主义,是指商事主体应该按照商法规定,公开交易中公众所必须知道的重要事项,即交易当事人涉及利害关系人利益的营利事实,负有公示告知义务。 外观主义,是指交易行为的效果以交易当事人的外观为准。 严格责任主义,是指商事交易中,债务人无论是否有过错,均应对债权人负责。 大纲复习 总论(8%~9%) 商法导论 1.商法概念: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调整对象——商事关系 特点:商事关系是发生在平等商事主体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商事主体给予营利目的而建立的 3.商法的基本特点 兼容性;营利性;技术性;国际性;组织法和行为法的结合。 4.商法的原则 ①依法自由行使权利原则(经商自由、营业自由) 问题:企业超越经营范围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答: 一、一般情况下,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有效 当前,我国《公司法》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已放宽法律上对于企业经营范围的限制。司法实践中,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限制性规定,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一般都会被视为有效合同。     二、特殊情况下,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会被认定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若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公司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会被法院认定无效。 谢恒律师建议,咨询者应具体核实双方的交易是否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如果未违反,该交易活动则合法有效,并受法律保护。如果违反,则买卖合同涉嫌无效,咨询者一方应尽快采取相关法律行动以维护自身利益。    三、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及时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谢恒律师特别提醒:虽然一般情况下,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会被视为有效合同,但企业超越经营范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免承担由此引起的行政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② 商事主体意思自治原则 ③ 诚实守信原则 诚心的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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