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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的研究述评
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的研究述评
[摘要]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经济与金融的关系日益密切,农村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逐步处于核心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将会影响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文章分别从农村金融供给和需求双重层面对国内外农村金融发展问题进行梳理,最后总结几点启示和研究展望。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供给;金融需求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1)07-0185-03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短短30多年几乎走完了西方国家近百年的历程,经济总量迅速增长、经济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呈现出一种全新的成长状态。然而,长期以来中国在城乡不平衡增长的基础上,以农村和农业的巨大牺牲为代价,推动着城市工业经济的突飞猛进,其结果就是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渐渐扩大。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加强了对“三农”发展的金融支持。为了对农村金融发展问题有更多的了解和掌握,本文对近些年国内外学者在该领域的研究予以梳理总结出相应的几点启示,以使更多的学者和决策层将前沿理论更好地应用到我国农村金融理论与实践当中,逐步突破“三农”发展中的资金瓶颈。
一、农村金融供给体系研究
(一)农村政策性金融研究
关于农村政策性金融存在的必要性研究,李军(2007)认为,农业政策性金融是政府保护和扶持农业生产的重要工具,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实现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特殊的金融机构和特殊金融活动。在新农村建设中,发展生产力、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是基础,而农业政策性金融在发展农村生产力、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中,在全面繁荣农村经济的过程中,则能发挥重要的作用。关于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及定位研究,白钦先、谭庆华(2006)表示,当前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应该具有基础功能、核心功能、扩展功能和衍生功能。基础功能是指服务功能和中介功能;核心功能指资源配置功能;扩展功能指调节经济的功能;衍生功能特指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宏观控制功能。
当前,在我国中小型农业基础设施资金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农业政策性金融作为财政投融资的表现形式,可以有效地促进财政资金和信用资金相互配合,克服财政资金无偿提供所造成的效益低下,以及弥补资本市场的缺陷,加快中小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二)农村合作性金融研究
当前,对于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争论很多,总体来看大致可归纳为农信社的产权问题、管理体制问题及绩效问题三个方面,下面将对农信社改革相关讨论的观点予以梳理。
第一,关于农村信用社的产权改革研究,杨国祥(2002)认为,从农村信用社产权和法人治理结构现状及产权实质可以看出,现行的产权制度存在四个弊端:一是所有者事实上缺位短时间不可能解决,权利制衡机制、体制难以到位,与市场经济运行不相容;二是目前信用社的体制与现代企业制度相差甚远,产权理论易清实质难断,使其不可能成为产权明晰、权责清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竞争能力弱,发展空间受限;三是产权客体受制于行政命令,经营行为难以市场化,适应市场竞争的体制和机制难以建立健全,资源难以最优配置,效益难以明显提高;四是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缺乏产权约束,难以保证所有者权益。因此,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和完善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尤显必要,重新塑造产权主体制度、财产权利结构和信用社财产权客体制度。
第二,关于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谢平(2001)认为,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是否有必要建立统一的全国性行业管理组织是值得继续讨论的,比较现实的方式是在信用社自愿基础上自行组建自律性行业协会,协调相互间竞争、资格培训、会计标准、收费标准等问题。贺东廷(2004)明确提出要将农信社的管理责任交由省级政府负责,同时国家监督机构依法实行监督,实行农村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三,农村信用合作社各项工作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亦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对于实践中的改革绩效是否达到政策预设目标,谢平等人(2007)通过全国72个县市社联的问卷,分别从信用社省级管理模式的选择与预期、地方政府在农村信用社改革进程中的作用、信用社的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信用社分红情况、信用社的决策机制和信用社的代理人成本等六个方面进行调查,得出的结论是:改革并未带来盈利能力的提高;信用社改革试点在增加信用社农户贷款中的作用有限;信用社贷款更加注重抵押品的数量和质量,最终导致农户贷款难。
(三)农村商业性金融研究
2006年底,国家银监会颁布了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的政策,这标志着我国农村金融领域启动了以金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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