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普法对策的研究.docVIP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农民工普法对策的研究

农民工普法对策的研究   摘 要:自“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农民工法制教育即列入系统工程,农民工普法成为当前普法工作的重点,又是难点。本文从“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着眼点、农民工普法内容定位、创新普法形式方面进行了探讨,并对如何开展普法教育、维护农民工权益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普法   中图分类号:DF7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18-0274-02   “农民工”是国际工业化历史上的一个新概念,是中国社会变迁时期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1]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由大量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本地从事非农职业的农民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农民工群体,由于农村户籍,打上了农民身份的烙印,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从事的是非农产业的劳动,所以习惯将他们称之为农民工。据相关数据显示2009年度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978万人。他们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法律观念不强,权利意识淡薄,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的能力相对较弱,往往成为用人单位与雇主谋取经济利益的牺牲品,各种劳动权利屡受侵害。因此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农民工普法现状   从“一五”到现在,20多年来,普法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然而,在二十多年的普法历程中,对外来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的普法宣传普法教育成为了法制宣传工作的薄弱环节。直到最近几年,因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引发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针对农民工开展专项普法教育工作才逐渐被提上议事日程。在“五五”普法中将农民工首次被列为普法重点对象,农民工普法成为“五五”普法重要内容。   二、农民工普法存在的问题   北京市宣武区司法局在2006年年底,以调查问卷形式,开展了一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抽样调查》活动,开展了一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抽样调查”活动。在本次调查中,有 81.62%的农民工听说过“普法”一词,有 84.24%的农民工认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应该坚持下去,有4.21%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对法律知识非常了解,27.37%的农民工选择比较了解,52.63%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对法律知识一般了解,另有15.79%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对法律知识基本上不了解。这表明近几年我们加强了对农民工群体的普法力度,但是农民工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   (一)普法对象存在特殊性,农民工普法教育实施难度较大   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地不固定、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农民工大多文化素质偏低,劳动强度大,休息时间少,由于采取集中宣讲形式。而这种集中普法方式并没考虑到农民工的实际情况,繁重的工作之余都渴望休息,而集中培训又都是些空洞的说教,自然难以收到应有的效果。自然学法的积极性不高。   (二)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农民工普法教育难以落实深化   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重使用轻教育的现象尤为突出。他们认为法制教育周期长见效慢,而单纯的使用管理周期短见效快,抓管理比抓教育来得省劲,因而在实际工作中用管理代替了法制教育;甚至有个别单位只顾眼前利益,向农民工收取各种费用,忽视了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还有一些主管部门和单位的农民工法制教育流于形式,走过场,往往重计划的制定,轻计划落实,工作表面化,导致农民工法制教育没有新的起色。   三、进一步开展农民工普法教育工作的建议   (一)培养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治的基本态度,它指在对法律的了解、理解,对法律功用的认知基础上,运用和依据法律来规范和引导社会生活。可以说,这是法治现代化追求的目标之一,法律的真正活力不在于被知晓,而在于被使用。法治公民的培育分三个层面:“普及法律知识——形成法律意识——培养法律信仰”,即公民从普法和学习中认知法律,在掌握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使用法律来规范和引导自己的生活,并经内心认同而升华为法律信仰。对农民工这样的弱势群体而言,要想使他们的劳动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仅靠关注和关心是没有用的,单纯地向他们进行普法宣传、灌输法律知识也是远远不够的。伟大的思想家卢梭曾说过“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因而,我们更应关注的是如何培养和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在现实中,一方面他们不敢用法。农民工来到城市后特别珍惜城里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为了成全工作即使明知可以用法律来解决问题,但往往仍是选择忍气吞声。   (二)定位农民工普法内容   法律意识不是凭空产生的,只有通过普法的形式在学习中认识法律,在掌握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才能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

文档评论(0)

3471161553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