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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光伏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细则
Q/csG-E
珠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珠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光伏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细则
(2014 版〉
发布
光伏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细则
目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原则 1
4 内容与要求 1
4.1 奖励 1
4.2 安全施工记录 2
4.3 安全考核项目 2
4.4 施工安全协议书 2
4.5 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考核与奖励 3
4.6 隐瞒事故的处罚 4
4.7 黄牌警告 4
4.8 黄牌警告的撤销 4
4.9 项目公司安全奖金来源及使用 4
4.10 违反安全健康与文明施工管理的考核: 5
4.11 违反安全管理方面的考核 7
4.12 违反施工用电考核 9
4.13 违反起重机械管理规定考核 9
4.14 其他考核 9
附件1 违章和不文明施工处罚通知单 11
1
光伏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细则
珠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光伏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珠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文明
施工奖惩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珠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建设工程安全健康与文明施工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原则
3.1 奖惩细则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在安全文明施工中作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及个人
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
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处罚。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国家
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追究责任。
3.2 实施奖惩要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
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相结合的原则。
4 内容与要求
4.1 奖励
4.1.1 认真执行国家关安全文明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项目公司有关规程、规定,
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以及防止交通、机械、火灾事故方面做出
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奖励。
4.1.2 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经单位推荐由业主、监理讨论批准给予奖励,奖
励分表扬,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4.1.2.1 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次奖励1000~2000 元。
4.1.2.2 发生事故时,采取正确、有效措施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
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1000~5000 元。
4.1.2.3 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上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践证明效果突出者奖励5000~
1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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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细则
4.1.2.4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文明生产,经常反映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或
提出合理化整改意见者奖励100~300 元。
4.2 安全施工记录
4.2.1 施工单位为连续无死亡事故的累计天数,安全记录从工程项目正式开工之日起
至工程项目正式移交生产运行止。发生全口径统计范围(不含非本企业人员死亡)内本
企业职工和分包单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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